来源|网易教育(公众号:wyedu163)
头图来源|视觉中国

关于#四家在线教育机构代言人为同一人#、#在线教育机构虚假广告#的话题正在各大社交平台不断发酵。

在网易教育发文点出这一广告乱象之后,有不少读者留言称:“既然说了信息流广告、广告不找演员拍,难道大街上随便拉个人拍吗?”、“都是广告演员,那这样的话所有的演员都是骗子吗?现在人分不清是非吗?”......

对此,网易教育特意咨询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朱巍。

朱巍告诉网易教育:“首先教育培训类的广告就不能有这种家长受益人、教育相关专业人士以自己的形象作推荐或是代言,这是广告法的明文规定;如果是假扮专业人士,那不仅是滥用形象作代言,更是直接涉及虚假广告。”

朱巍强调,这很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不止违反了一条法律条例。

而网易教育查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此外,网易教育还了解到,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2020年11月广告监测报告》中显示,在11月监测的各商品服务类别中,第四位为教育培训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228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2、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等的形象作证明。

事实上,对于这种涉嫌滥用、假扮代言人做虚假广告的事件,在早前中医药、保健品行业早有先例。

自2014年左右,“专家”刘洪斌先后以北大专家、蒙医第五代传人、祖传老中医等身份推荐各种药品、保健品。由于刘洪滨出现在电视画面中的身份完全不同,也被网友戏称为“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

从最终处罚结果来看,这种虚假广告并非法外之地。

根据百度百科资料显示:“刘洪斌”相关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从相应的执法动作而言,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 《通知》中还强调,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医疗养生类节目主持人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

那么,抛开法律层面而言,这种所谓的“素人演员”假扮“机构老师、专业人士、机构受益人”等形象作广告推荐,对家长来说会不会构成消费误导呢?

不少家长对网易教育表示:“之所以之前会被种草,就是因为视频中的场景真实有代入感,让我产生信任,才会形成购买行为,现在被曝光,就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还有家长表示:“他们的广告实在太真实了,是那种很粗糙但是很显真实的场景。以专业的老师身份出现,跟以前推销保健品的‘医生’一样。我们很难辨别这个角色是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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