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在会上表示,将加强大学生正确消费观培养,完善和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坚决抵制不良校园贷行为,切实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渠道。

郭鹏介绍,为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2月24日,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还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但要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严格贷前资质审核,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

郭鹏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疏堵结合、加强救助、强化管理,落实好《通知》要求,维护好学生的权益和校园的稳定。具体来说,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大学生正确消费观培养,包括督促指导各高校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日常思政教育、安全知识竞赛、金融知识进校园等工作,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财商”教育;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大学生容易接受的宣传形式,揭露“校园贷”各种骗局。

二是完善和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郭鹏指出,织牢政府的“资助网”是避免大学生陷入不良“网贷”的重要保障。要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要开展紧急救助、做到应扶尽扶;要关注发展性需求、做到应帮尽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满足学生发展性需求。

三是坚决抵制不良校园贷行为。“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郭鹏指出,高校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不良校园贷摸排工作,精确打击不良校园贷。同时,要建立日常防控机制,积极发动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线索,举报开展不良校园贷的组织和个人;要建立实时预警机制,高校要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筑牢防护网。

四是切实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郭鹏表示,各高校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主动对接银行机构,配合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必要消费等金融产品,满足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等需求。同时,要加强校园信贷管理,切实把好事办好;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机构做好必要的校园信贷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风险,切实保障和维护学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