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建立残疾人家庭支持政策的建议

提案人:俞敏洪

提案内容: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及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约8502万人。按家庭户均规模3.3人推算,身心障碍的状态直接或间接影响了近2.8亿家庭人口。[footnoteRef:1] [1: 数据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0年末全国残疾人总数及各类、不同残疾等级人数”:http://www.cdpf.org.cn/sjzx/cjrgk/201206/t20120626_3875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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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数据显示,残疾人家庭普遍在收入、社会参与度、生活质量等方面水平较低。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8.8%;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88.0%。[footnoteRef:2] 据2013年的数据,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8.5%,比全国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6.2%高出12.3个百分点,生活质量明显落后。此外,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和现代社会风险程度加剧,老年残疾问题日益凸显。 [2: 数据来源:2013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http://www.cdpf.org.cn/sjzx/jcbg/]

同时,医疗保健等刚性支出对大多数残疾人家庭来说负担沉重。很多残疾人家庭还面临着多子女照顾和赡养老人的需求。有家长称,自己长期处于体力透支的状态,每天睡眠时间不超过5小时,且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无处排解,进入职场更是无从谈起。

现行残疾人家庭补贴办法存在一些弊端。首先,目前尚未有以“残疾人家庭”为主要主体或直接支持对象的政策。其次,只有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可能成为经济性帮扶的对象,且帮扶手段相对单一。第三,现行法律法规将残疾人家庭成员作为义务主体,而不是被支持的对象,政策的实际效果是让残疾人的家庭成员负有比一般人更多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未对残疾人家庭提供系统性的支持。

随着人口结构变迁和社会经济发展,加强残疾人家庭的功能、回应残疾人家庭的支持需求已愈加必要和迫切。建立一套明确以提升残疾人家庭福祉为导向、以支持家庭为目标、以家庭为供给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支持政策尤为重要。政策中既需要加大对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资助,并提升资助的精准性,也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支持和推动发展家庭支持服务。主要建议如下:

一.建议由中国残联牵头开展专题调研确立清晰明确的政策目标,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残疾人家庭支持政策体系。政策不但要回应残疾人的个体需求,还应适切回应受残疾影响的家庭成员的需求,包括对照顾者给予支持、减缓家庭的照料负担等。

二.建立一个新的残疾人家庭津贴制度,明确以残疾人家庭为受益对象,并根据残疾人家庭的实际需求进行分层级资助。综合参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议以下两个津贴方案:

方案

对象

标准及目标用途

申请资格

残疾人家庭津贴

残疾人家庭

标准:每月500-2000元的补贴,用于满足因残疾产生的各类特殊刚性支出(如医疗康复、纸尿裤、出行陪同等)

残疾人家庭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具体数额视家庭中残疾人的数量、类别、级别而定。

照顾者补贴

家庭照顾者

标准:2360元/月,若照顾家中一名以上残疾人,则最高5000元/月,直接打入该家庭照顾者的账户,用于认可家庭照顾者的劳动价值并保障家庭照顾者的经济安全。

残疾人的家庭照顾者

实际承担的照顾责任

因承担照顾责任而处于没有全职工作的状态

被照顾的残疾人常住在社区中(即未寄宿托养)

三.大力发展家庭支持服务,提升残疾人家庭的抚养能力和抗压力,释放家庭劳动力。

由政府统筹建立健全残疾人家庭支持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筹资和提供多元、个性化的残疾人家庭支持服务。可通过试点,将家庭支持服务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官方运营的残疾人家庭支持服务资源中心。通过提供家庭支持服务,提升家庭的抚养能力和抗压能力,同时缓解照护者的照护负担,使他们有良好的身心健康状况,并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