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将面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体在籍学生原则上按小学生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实施学位补贴。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了《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广州市教育局称,近年来,上级部署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任务。经研究,通过在民办学校实施学位补贴,可在短期内有效增加公办学位供给,达成相关工作目标。因此,研制了此《工作方案》。
只要符合“人籍一致”
即可享受学位补贴
根据《工作方案》,广州市将面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体在籍学生,原则上按小学生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实施学位补贴。学位补贴经费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学生就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等于或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的,按学校收费标准进行补贴;学生就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在程序上,学位补贴经费拨付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按收费标准正常收取学生学杂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在学位补贴经费拨付后,按当地区规定的期限要求将学位补贴款项返还学生。学位补贴经费拨付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尚未收取学生学杂费的,学位补贴经费用于直接抵减学生应缴学杂费。
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就读学校和学籍信息一致(即“人籍一致”)的学生,不论其户籍是否属于广州市,都可以享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贴。
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将超过30万个
“十四五”时期,广州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主要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民转公”等方式,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大公办学位建设和供给力度,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将超过30万个,保障市民群众入学需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据了解,去年广州加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统筹,大力推进“公参民”规范工作。全市75所“公参民”学校,已完成规范9所、完成更名42所、签订脱钩协议11所。同时,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占比达85.6%。完成全市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举办者资金来源核查规范工作;完成全市66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称清理规范工作;完成2360所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