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小编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通过路口时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减速慢行

确保行车安全

事故回顾

5月9日16时25分许,赵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的“东风”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陕西省神木市大保当镇早大路K24+700M十字路口处直行时,与右侧由南向北直行王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川R*****的“吉利” 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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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民警调查发现,赵某在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故认定当事人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无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依法对赵某做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路口如虎口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

那么,通过路口时

到底该如何转弯

#1

转弯让直行

1.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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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等一等,转弯让直行

2.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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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车辆等一等,直行车辆要先行

3.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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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有没有信号灯,转弯都要让直行

#2

右转让左转

1.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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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缓一缓,右转让左转

2.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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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有没有信号灯,右转都要让左转

#3

让右原则

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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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右原则要牢记,右侧来车应先行

➁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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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无条件让行

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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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没有信号灯,标志标线要看清。

当然,在遇路口、弯道、下坡等路段时切记要减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