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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市监人〔2024〕10号文件,我市2024年度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5月27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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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可申报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工程师评审;从事食品质量技术、制药工程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可申报医药行业专业工程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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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市质量技术和医药行业发展服务。近3年未因职业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刑事处罚。

2、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

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相加计算。申报质量技术基础专业工程师评审需有相应理、工科专业学习经历,申报医药行业专业工程师需要有药学、食品工程或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所学专业与申报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精神,高技能人才可参评工程技术职称,具体要求按该文件执行。

3、人事隶属关系要求

原则上要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被派驻到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在台省部属单位和市外人员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的,需提供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4、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270学时(2022年-2024年,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在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上学习,要求近三年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2022年-2024年,2024年不得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要求近三年累计不少于180学时(2022年-2024年,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其中医药行业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在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平台完成,并手动录入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

5、人机对话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后,制药工程专业评审对象需要参加人机对话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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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途径

申报对象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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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开始,至8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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