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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滕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张某放在电动车上的包被盗,包内有一部苹果平板电脑和一个苹果耳机。接到报警后,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打击侵财便衣中队立即立案侦查。经查,案发时间是在5月4日下午,嫌疑人戴着帽子,上身穿蓝白色短袖衬衫。办案民警根据侦查到的线索立即追查嫌疑人下落,并于5月20日将嫌疑人在其家中抓获,同时追回被盗的平板电脑。经审查,嫌疑人叫王某,王某到案后对其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4日,我去班途中从某商场路过时,看到停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车上挂着一个黑包,电动车旁边没有人,我就将包偷走,回家中发现包里装有平板电脑。”王某交代作案经过时说。办案民警根据王某的交代随即在其家中将被盗的电脑收缴。

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通讯员 刘阳河 肖荣耀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