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故事,听着就让人心里一紧。
前脚大伙儿还为她平反昭雪、走出苦海拍手叫好,后脚就因为她要离婚,唾沫星子差点把她淹死,骂她是“当代陈世美”。
这人就是遇罗锦,她的故事,得从头说起,不然你闹不明白,一个女人想过自己的日子,怎么就捅了那么大的马蜂窝。
遇罗锦的出身挺好,北京的知识分子家庭,搁现在也是书香门第。
可那个年代,这种家庭最不结实。
她才十来岁,父母就成了“右派”,好日子一下子就到头了。
这还不算完,她哥哥叫遇罗克,是个有思想的青年,因为写了篇《出身论》,后来把命都搭进去了。
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她能有好果子吃?
就因为日记里写了点小想法,加上哥哥的牵连,二十岁的她,直接被送去劳动教养,在河北的农场里一待就是三年。
出来后,不是回北京,而是被一脚踢到更穷的农村插队,后来又辗转去了北大荒。
你想想,一个在北京长大的姑娘,突然扔到那冰天雪地的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那时候,活下去是最大的事。
为了能有个依靠,能吃上一口饱饭,她跟当地一个农民结了婚,还生了个女儿。
这桩婚事里有多少感情,恐怕她自己都说不清,更多的是为了生存搭个伙。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实在过不下去了,离了。
离了婚,她带着孩子回到北京,可没户口、没工作,跟个“黑人”似的。
为了糊口,她什么活都干,当保姆,给人打零工,甚至还去种地。
一个文化人,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心里的那份憋屈和对安稳生活的渴望,就像火一样烧着。
转机出现在1978年,有人给她介绍了北京工人蔡钟培。
蔡师傅人老实,是个本分人。
遇罗锦当时的想法很直接,嫁给他,就能把户口从农村迁回北京。
这在当时,是头等大事,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
两人就这么结婚了。
蔡钟培确实帮了她大忙,又是跑户口,又是找关系让她回原来的玩具厂上班。
后来,遇罗锦的冤案平反了,她哥哥的也平反了。
她的生活眼看着就走上了正轨,还调到了杂志社当编辑,端上了文化人的饭碗。
按理说,这下该踏踏实实过日子了吧?
可问题就出在这。
日子好了,遇罗锦心里那点对精神生活的要求,开始冒头了。
她觉得跟蔡钟培过不到一块去,俩人除了吃饭睡觉,几乎没话说。
一个喜欢谈天说地,聊文学艺术;一个就是个普通工人,关心的是柴米油盐。
这不是谁对谁错,就是俩人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1980年,她向法院提出了离婚。
这一下,炸了锅了。
蔡钟培想不通,他说:“我帮你办户口,帮你找工作,帮你为你哥平反的事跑腿,咱们一起吃了那么多苦,这还不叫感情?
你现在翅膀硬了,就想把我蹬了?”
这话传出去,社会上的人也都站在蔡钟培这边。
大伙儿的逻辑很简单:人家在你最难的时候帮了你,你现在条件好了就嫌弃人家,这不是忘恩负义是什么?
“过河拆桥”、“堕落的女人”,各种难听的帽子全扣了上来。
可遇罗锦有自己的理:“我感激他,但我跟他没法过一辈子,精神上太痛苦了。”
这场官司正好撞上了一个节骨眼。
1980年9月,新的《婚姻法》刚颁布,里头有一条全新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以前离婚得有“理由”,比如一方犯了大错。
现在,“感情破裂”这四个字,成了法律条文。
遇罗锦的案子,成了检验这条新法规的头一块石头。
法院也头疼。
一审判了离,理由是婚姻不是建立在爱情之上。
蔡钟培不服,上诉。
中级法院又给发回重审。
最后,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两人调解离婚。
那份协议写得很有意思,说是“婚后感情本来融洽,后因遇罗锦条件变化和第三者插足导致破裂”。
这说法,既给了男方面子,也算是让遇罗锦达到了目的,但背后那盆脏水,还是泼在了她身上。
这事没完。
遇罗锦不光是打官司,她还写文章。
她把自己家的事,自己的两段婚姻,甚至是一些感情上的纠葛,都写进了报告文学《一个冬天的童话》里,在《当代》杂志上发表了。
这下更热闹了,全国上下都在讨论。
有的说她勇敢,敢说真话;有的骂她不知廉耻,把家丑外扬。
北京和上海的几家大杂志,干脆就“婚姻的基础到底是什么”、“离婚标准该看理由还是看感情”这两个问题,搞了一年多的大讨论。
成千上万封读者来信,像雪片一样飞到报社和法院,说什么的都有。
就在这风口浪尖上,有个叫黄宗英的著名演员、作家站了出来。
在一个文学奖的座谈会上,她把自己得的奖品——一支钢笔,当众转送给了没获奖但备受争议的遇罗锦。
她对着满屋子的文化人问了一句:“三十年代,大家都能同情和支持上官云珠那样的人,怎么到了八十年代,就容不下一个遇罗锦了?”
这话问得掷地有声,在场的人都沉默了。
黄宗英自己也是个感情经历丰富的人,她这一举动,是在替遇罗锦,也是在替所有渴望情感自由的女性说话。
遇罗锦的婚,最终是离了。
她后来又结了一次婚,也没长久。
八十年代中期,她去了德国,嫁给了一个德国人,从此就留在了国外,过上了平静的日子。
回头看,蔡钟培没错,他用他的方式对遇罗锦好,但他理解不了对方要的“精神世界”。
遇罗锦也没错,她只是不想再过那种搭伙过日子的生活,想要一份能聊到一起的感情。
他们俩的悲剧,是那个特殊时代造成的。
许许多多的知青,为了回城,为了生存,缔结了太多没有爱情的婚姻。
当时代缓过来一口气,这些婚姻里的问题,就全都暴露了出来。
遇罗锦的官司,把“离婚”这件家务事,第一次摆在了全国人民的桌面上公开讨论。
它让所有人都开始思考,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
也正是从那以后,法院在判决离婚案时,“感情是否破裂”才真正成了一个重要的标准。
后来,遇罗锦在德国定居,很少再回国。
她就像一颗投入湖中的石子,激起的涟漪,改变了水流的方向,而她自己,则早已漂向了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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