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价值的关键抓手。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立足我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现状,推出十项行动,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5〕6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22日

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2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政府扶持、部门协同、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就业结构,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增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省、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3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要制定工作计划,设置岗位面向残疾人招录(聘),可按规定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条件,确保2027年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在编制年度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时,省、市级机关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项招录残疾人。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既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确保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省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招录(聘)的岗位体检条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残疾人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不得增加与岗位无关的身体条件要求。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公示制度。(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残联,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各地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有企业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并安排人员参加当地残联组织的雇主培训,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企业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市场”发布残疾人招聘信息、组织残疾人就业小型招聘活动。鼓励国有企业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产品或服务。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为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铁路客运站商铺招商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并给予适当帮扶。鼓励企业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企业应当将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河南省分行、省税务局、河南金融监管局、省烟草专卖局、工商联、残联、国铁郑州局集团)

(三)实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有条件的市要设立残疾人创业孵化项目,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和扶持政策范围,并提供必要便利。积极吸纳残疾人创业项目进入政府建设的创业园区,鼓励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改造为残疾人免费创业经营场地。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平台经济功能,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引流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放宽“阻流”条件等帮扶;将助残就业情况纳入履行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政府兴办的贸易市场和夜市设立商铺、摊位,新设自动售卖机、早餐点、快递驿站等便民服务网点时,要预留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等。为残疾人从事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代销提供便利条件,落实减免押金、简化审批流程、放宽代销点申办条件等帮扶政策。总结推广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实施不少于30个省级“美丽工坊”、50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帮扶项目,打造残疾人文创项目、残疾人“励志主播”等残疾人就业品牌。加大对残疾人及其家属从事家政服务领域工作的扶持力度。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鼓励在村(社区)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创业就业金融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普惠金融政策,加强银企对接,研发专属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和便利度。(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委网信办、省邮政管理局、妇联、残联)

(四)实施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或经营的产品、项目,安排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专门生产或经营。市级残联要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和生产经营项目目录,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调配工作,打造产品和服务品牌。市辖区和残疾人较多的县(市)要至少设立一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无偿提供运营场所,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对在辅助性就业机构中托养、符合补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补贴。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为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从事辅助性就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就业推荐和转介工作。(责任单位:省残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共享和“一人一策”“一人一档”帮扶机制,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将残疾人大学生纳入“宏志助航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能力培训范围。鼓励残疾人大学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毕业生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风险防控、产业政策等培训。推进残疾人实习(见习)机构建设。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可利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加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帮扶范围。组织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帮扶台账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组织的就业困难帮扶专项行动帮扶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超过6个月的,当年按全年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人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

(六)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组织基层开展结对关爱帮扶,建立定期走访探视制度,为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落实就业帮扶措施。持续实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加大对农村电商、直播带货、乡村休闲旅游等新形态就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寄递物流等工作。对安排、带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的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加大扶持力度,持续开展金融助残服务,拓展金融助残服务内容。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带动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和项目等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发挥村集体经济带动残疾人增收作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家庭特殊情况,对无劳动力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重点帮扶。强化省内区域性协作,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残疾人优先开展技能培训,助力残疾人转移就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农行、残联)

(七)实施盲人就业帮扶行动。建设河南省按摩医院,集中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发挥区域示范中心作用。支持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发展,打造盲人按摩人才培育品牌。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从业,扶持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依托盲人按摩实训基地和培训机构,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按年度组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做好资格审核、证书年审、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工作。支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多样化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持续推动盲人按摩品牌化发展。符合集中使用残疾人用人单位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同等享受辅助性就业机构相关扶持政策。多渠道开发盲人新形态就业。(责任单位:省残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八)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对有就业服务需求的残疾人至少提供一次就业服务,对连续三年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雇主培训,对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潜力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走访拓岗,提供残疾人岗位设置、用工招聘、岗位培训、心理辅导、劳动项目对接等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完善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系统,建设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师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各地利用社会力量普遍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各地要每年选择一个月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月”活动,开展爱心助残义卖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用,实施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的就业项目,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开展区域性就业创业工作协商与合作,定期举办区域性残疾人就业服务交流活动。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制度。支持各地为孤独症等心智障碍群体开展全链式融合就业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企业联合会)

(九)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大力开展适合残疾人、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全省每年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相关补贴,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制定完善竞赛技术规程和激励措施。引导稳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对残疾人职工开展师带徒和定岗定向培训。加强残疾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加大对非遗传承技能残疾人的培训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技能大师称号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根据残疾人自身条件,结合培训意愿、市场需求、技能基础等,分类提供不同领域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确定各地年度培训任务,对以取得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为目标的残疾人培训项目优先予以支持。依托相关信息化系统,加强、规范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和服务。深入推进科技助残行动,强化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

(十)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纠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核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额外提出户籍等限制条件。建立第三方评估评价制度,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的残疾人就业服务进行信用和质量评价管理,督促其规范开展就业服务。残联要定期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机构进行抽查,发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主管部门并协助查处。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在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可按规定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再次失业后符合条件的,经申请应当再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民政厅)

三、保障条件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统筹力度,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落实就业扶持和补贴奖励政策,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落实“残疾人就业帮扶一件事”,整合残疾人就业帮扶信息,推进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的职责分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行动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搭建服务平台,探索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适时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汇聚多方力量,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当前,我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已呈现多元探索态势,“天使餐厅”“糖星汇爱”烘焙店等辅助性就业载体不断涌现,未来还需聚焦岗位精准匹配、重点群体兜底帮扶、服务提质增效等方向,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实施方案》明确,省、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3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要制定工作计划,设置岗位面向残疾人招录(聘),确保2027年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在编制年度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时,省、市级机关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项招录残疾人。

企业层面,《实施方案》要求,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有企业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另一方面,鼓励国有企业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产品或服务。同时依托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为企业助残赋能增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创业扶持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市要设立残疾人创业孵化项目,积极吸纳残疾人创业项目入驻政府建设的创业园区。推动互联网平台为残疾人创业者减免费用、引流推广、倾斜派单。政府兴办的贸易市场和夜市设立商铺、摊位,新设自动售卖机、早餐点、快递驿站等便民服务网点时,要预留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等。

在辅助性就业领域,《实施方案》要求市辖区及残疾人数量较多的县(市)至少设立1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同时,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潘艳艳认为,《实施方案》将构建形成“政府扶持、部门协同、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就业格局。这种多元化的就业结构不仅有利于提升残疾人收入水平,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减轻家庭与社会保障负担,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还有利于充分释放残疾人群体的潜在生产力,促进全省产业发展提质扩容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进而推动社会融合与共同富裕。

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帮扶举措

针对残疾人大学生,《实施方案》提出,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共享和“一人一策”“一人一档”帮扶机制,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将残疾人大学生纳入“宏志助航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能力培训范围。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加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帮扶范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针对农村残疾人,《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组织基层开展结对关爱帮扶,建立定期走访探视制度,为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落实就业帮扶措施。持续实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加大对农村电商、直播带货、乡村休闲旅游等新形态就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寄递物流等工作。

针对盲人群体,《实施方案》提出,建设河南省按摩医院,集中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发挥区域示范中心作用。支持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发展,打造盲人按摩人才培育品牌。同时,支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多样化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符合集中使用残疾人用人单位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同等享受辅助性就业机构相关扶持政策。多渠道开发盲人新形态就业。

提升服务效能,夯实就业质量根基

就业质量的提升,离不开服务与技能的双重支撑。《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就业服务提质增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对有就业服务需求的残疾人至少提供一次就业服务,对连续三年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雇主培训,对有安排残疾人就业潜力的用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走访拓岗,提供残疾人岗位设置、用工招聘、岗位培训、心理辅导、劳动项目对接等服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开展适合残疾人、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全省每年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相关补贴,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纠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潘艳艳认为,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和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致力于打破残疾人“有技能、无渠道”或“有意愿、无能力”的就业困境,是实现残疾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内外双驱动力,对提升河南省整体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包容性增长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