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于2月4日(星期三)正式进入寒假假期,高中阶段学校于2月11日(星期三)正式进入寒假假期。全市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3月5日(星期四)。幼儿园参照执行。

寒假将至,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的假期,市教育局提醒学生及家长注意,外出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结冰水面滑冰,不到建筑工地、高压线附近等危险区域玩耍。寒假期间孩子们居家时间较长,要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不玩火、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取暖设备时保持通风,人走断电、关火关阀。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提高防诈骗意识,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不随意转账汇款。合理安排作息,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心态。(记者 宋子婷)

(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