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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罗翔的评论区炸了。自爱泼斯坦案第二批文件解封以来,无数网友涌进他的B站账号,用整齐划一的“罗老师好”刷屏,追问同一个问题:“您那位美国偶像,在爱泼斯坦名单里出现了一百三十多次,您怎么看?”

这场“逼问运动”声势浩大,以至于罗翔清空微博、退出抖音的举动,被一些人嘲讽为“夹着尾巴逃跑了”,可我想问的是,我们为什么要逼着罗翔评论爱泼斯坦案

表面上看,逻辑链条很清晰,罗翔曾在课堂和著作中多次引用哈佛法学教授艾伦·德肖维茨的观点,将其奉为西方法治的标杆,而德肖维茨在爱泼斯坦案中,既是主导轻判协议的辩护律师,又被多名受害者指控参与性交易,名字在文件中出现137次。于是,一个三段论悄然成型,罗翔崇拜德肖维茨,德肖维茨卷入丑闻,所以罗翔必须表态。但这个逻辑真的成立吗?

第一个问题,学术观点的价值,是否取决于提出者的道德纯度?如果这个标准成立,那我们今天能读的书恐怕所剩无几,卢梭写过《爱弥儿》,却把自己的五个孩子送进孤儿院;培根谈知识就是力量,却因受贿被议会弹劾;海德格尔的哲学影响深远,却曾是纳粹党员,一个人的学术贡献和个人品行,从来不是可以简单画等号的。

德肖维茨当然可能是个道德败坏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所有关于程序正义、辩护权边界的论述都自动沦为垃圾,正如有评论者指出的:“如果一个人的研究一旦被证明存在个人污点就要被全部作废,那人类知识体系几乎无法正常延续。”罗翔当年引用德肖维茨,引的是他的学术观点,不是他的私德,更不是他对爱泼斯坦案的辩护。

第二个问题,沉默,一定是心虚吗?舆论场似乎默认一个规则,热点事件来了,名人必须表态,不表态就是“夹着尾巴逃跑”,可对于一个法学教授来说,面对一个他国尚未结案的司法案件,面对一个自己曾经引用过的学者,他能说什么?

说德肖维茨是好人?事实显然不允许,说德肖维茨是坏人?那当年引用他观点的自己算什么?说他学术可取而人品卑劣?这种“既……又……”的复杂判断,在“你站哪边”的二元世界里,注定两头不讨好。

罗翔的沉默,或许不是回避,而是他发现:,有些话,说了不如不说, 在这个人人急着站队、急着表忠、急着把一切复杂问题简化成立场选择题的时代,一个告诉你“事情没那么简单”的人,注定是讨人嫌的。

第三个问题,我们逼问的到底是什么?表面上看,是逼罗翔评论一个美国案件,但更深层的,是一种“立场确认的焦虑”。罗翔长期以来扮演的角色,是那个用专业和幽默让普通人理解法律的人。他讲吉林浮桥案,讲高铁互殴案,强调程序正义、弱者权益,他的粉丝喜欢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在国内热点事件中“敢说话”。

可现在,当他的偶像卷入丑闻,当他自己可能面临“双标”质疑时,粉丝们需要一个表态来确认,你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个罗翔吗?你的立场还“正确”吗?这种确认焦虑,最终汇聚成评论区里排山倒海的“罗老师好”。可问题是,一个法学教授的价值,难道要由他对万里之外某个争议人物的态度来定义吗?

第四个问题,我们是否太急于“审判”?爱泼斯坦案的细节确实令人发指,涉及未成年人性剥削、权贵庇护、司法腐败,三百万页文件里写满了“吃人”,面对这样的罪恶,愤怒是正常的,追问是应该的。

但这种追问,应该指向案件本身,指向那些真正涉案的权贵,指向那个允许罪恶持续数十年的系统,指向“当资本与权力结合到足够深的程度时,制度、法律、舆论这些‘制约机制’的实际作用边界在哪里”,而不是指向一个万里之外的中国法学教授。把对一个美国惊天丑闻的愤怒,全部倾泻在一个“曾经引用过涉案者观点”的中国人身上,这是不是找错了靶子?

说到底,罗翔只是一个普法者,不是道德裁判官,更不是美国司法的发言人,他曾经引用德肖维茨,不代表他认同德肖维茨的一切;他现在选择沉默,也不等于“夹着尾巴逃跑”。我们逼他评论,究竟是想听他剖析案情,还是只是想看他站队表态?是想了解真相,还是只是想完成一场道德围猎?

罗翔曾经把正义比作一个完美的圆,说我们永远画不出完美的圆,但仍然要努力去画,现在,这个努力画圆的人停下了笔,不是因为圆画错了,是因为周围的人已经把圆规踩碎,举着歪歪扭扭的线条高喊:这才是圆!

他看了一眼,放下笔,走了。这叫逃跑吗?这叫你们赢了。 你们赢了,所以这个广场上,从此只剩下欢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