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听到“冻干草莓一类致癌物超标近15倍”,以及“20多种超范围使用的农药残留”时,是什么心情?我看到新闻的评论里有人幸灾乐祸,

“无所谓,反正我不吃冻干草莓”。

仿佛这不是食品安全问题,而只是一个“口味选择”一样。这真得太令人感到失望了,而且是双重失望。

你不吃冻干草莓,难道你也从来不吃新鲜的草莓吗,难道你的父母,你的孩子也不吃草莓吗。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船底那一个小洞,绝不是仅仅只针对我们这些感到愤怒和悲哀的人。记住400多年前英国诗人多恩在《丧钟为谁而鸣》里所写: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

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欧洲就减少。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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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还不是最关键之处。最关键的是他们说了这样一句话:

“农残超标的话,我们一般销售国内。”

似曾相识的感觉,死去的记忆突然复苏,我想到的“土坑酸菜”曝光引起滔天舆论热议的那次,经理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内外有别”。

当初彭经理还专门“解释”了一下:“国内的产品到了消费者手里面,怎么里面有一点树叶嘛,罚一千两千,如果运到国外罚十万。”

不过区区几年时间,如今,连“农残超标只卖国内”这样的话,都已经不需要任何掩饰了,可以大大方方的说出来!!

仿佛国内消费者天生就该拥有一副更强的胃一样。

这次事件被送上荧幕,能揭开行业内的隐秘,主要是因为福建一家食品公司,他们发现货物存在一类致癌物超标,以及禁用农药残留后,选择了曝光。可笑的是,曝光后的效果还没体现出来,反倒是苍蝇先闻讯赶到。

林女士说,自曝问题后,多位业内人士主动联络,表示愿意帮忙处理有问题的冻干草莓。

低价收购,拿走处理。你们猜,这种“不能吃的食物”,拿回去要怎么处理呢?

答案是,有销售人员透露,他们可以按照正品慢慢销售。

除此之外,产品的规格、生产日期这些东西,他们可以随便填写。

另一家也有“绝招”,你不是重金属、农残超标吗?他们公司收购后,拿去用于生产草莓冰淇淋。

道高一尺,魔高一万丈!重金属镉啊,毒性很强的,2012年就被世卫列为了一类致癌物。

看到这里,还有人说“无所谓,反正我不吃冻干草莓”吗,我想没有了罢。就算你不吃冻干草莓,不吃新鲜草莓,不吃冰淇淋,就算你的亲人也全都不吃这些东西。可今天他们能把草莓变成“有毒性”的食品,明天呢,苹果、橘子、香蕉,难道所有水果你都可以不吃?就算所有水果你都不吃了,那蔬菜呢?那家禽吃了重金属超标的水果和蔬菜,是不是荤菜也不吃了。

还是多恩那句话,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所以问题来了,这么多严重的疏漏,市场监管都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吗?在新闻报道里,两家头部的收购加工企业负责人甚至称:业内还存在花钱买合格报告;以及送检时,专门用没有农残的样品去造假的“潜规则”。

根本不是发现不了,而是有些人在“合作共赢”啊!

显而易见的答案,当问题可以被提前安排好“检测结果”时,检测本身就已经失去了意义。一切并不是意外,而是以某些人行为作为基础,然后水到渠成。

有些读者可能不解了,标题不是说“两件事一起看”么,还有一件事是什么?

我也不想多说,你们直接自己看吧,看完就知道讽不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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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某地一村民,在家里宰了一头猪,然后卖给村里的人,被逮住了。这样做当然不对,要检疫。

考虑到该村民家里很穷,其家属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其幼子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经济负担极重。且宰猪卖肉的行为又是“首次”,所以“从轻处罚”。

罚款5000元!!

一边是食品企业可以讨论如何“处理”重金属超标的产品,甚至还能谈价收购;

另一边,是一个穷得连孩子看病都困难的农民,因为卖了一头自家猪,被罚5000元。

其实任何一个住在农村的普通人,应该都能感受到这5000元的重量。别说农民了,就是对城里的打工人,5000块也不算个小钱。

我在想,那些在草莓里喷20多种超范围农药的、卖重金属超标食品的、甚至连检测都可以造假的人——他们又被罚了多少?

有时候,看新闻久了,真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有些“规则”似乎特别严格,但它们又似乎只对某些人严格。

一个农民在村里卖自家猪肉,要被罚款;而一些企业把重金属超标、农残超标的食品重新包装,却还能讨论怎么“处理库存”。

它如同一张神奇地、违背正常逻辑的网。虽然洞眼大小并不一样,但神奇之处在于,小鱼反而一头撞进去,大鱼却能慢慢游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