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考生
西华大学2026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于今天正式公布
欢迎报考西华大学
2026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文件要求,经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注:
同一二级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
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及考生须知
◈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7720075
◈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西华大学2026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把招生质量关;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招生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
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组织与职责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保密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纪检室)、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易班发展中心、校史馆)、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技处(军民融合中心)、人文社科处、招生与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公室)负责人。
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主 任: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
成 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体人员。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纪律监察组
牵头人:纪委办公室(纪检室)主任
本办法由西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总责;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3.二级单位组织与职责
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过程管理,研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审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并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及最终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二级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4.复试小组设置与职责
各二级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且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考核工作,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统一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
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时间与方式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2.制度制定与公布
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实施细则。工作办法须明确复试标准、成绩计算方式、差额复试比例、复试程序及调剂、录取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相关文件须在复试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本单位网站公布,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命题与保密
复试命题工作严格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执行。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人员遴选与培训
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严格履行招生工作职责,负责遴选复试工作人员。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组织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及标准。同时,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
5.信息公布
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名单须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相关安排,应在公布复试名单时一并说明。
四
复试科目及要求
(一) 复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体系、核心理论掌握程度及实践应用能力。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为2~3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包含以下两部分:①外语能力测试(50分,合格线30分),含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时间约5分钟。②专业综合面试(150分,合格线90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
会计(1253)和工程管理(1256)专业在综合面试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50分,合格线30分),调整后分值构成为外语(50分)+思政(50分)+专业综合(100分,合格线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难易程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为2~3小时,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资格认定依据,加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4.思想品德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通过综合材料审查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西华大学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分3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单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
(1)通用计算方式: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60% +(复试总分÷300)×100×4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总成绩计算方式公示且经学校同意:该学院所有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50% +(复试总分÷300)×100×5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录取实施规范
1.复试组织要求
同一个二级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命题标准、评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电子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组成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保障复试工作规范有序。
2.差额复试原则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3.录取排序规则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高低排序。
(四)计划调整办法
1.追加计划录取
追加计划优先从本专业复试合格生源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已被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除外);若本专业无合格生源,其招生计划可调整至其他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2.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计划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免初试;该计划实行单列招生,复试合格即予以录取。若无合格生源,该专项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筹调整。
(五)特别类别说明
所有专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类专项计划的实施,按照教育部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五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复试总分不低于219分,单科成绩不限;
初试总分为300分的,复试总分不低于131分,单科成绩不限。
六
卓越工程师计划
机械(车辆工程)、能源动力(动力工程)、交通运输、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土木水利六个专业设立卓越工程师计划。该计划选拔工作在学校复试拟录取后进行。相关专业考生参加复试时,可向所在学院提交卓越工程师计划申请。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参加该计划选拔考核。
选拔考核由企业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结束后,根据各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招生名额,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未通过选拔的考生,仍保留原专业拟录取资格。
七
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须达到西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考生须提交:①《准考证》(2份);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1张(用于体检表);④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特殊类型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或申请初试加分者,提交《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及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者,提交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者,提交在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复印件空白处须手写标注“此复印件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签名。
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及本单位复试安排表,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特别提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得按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
(二)复试实施
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三)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西华大学医院完成体检。
(四)材料提交
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收取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体检表及定向协议等相关材料,统一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八
接收调剂生办法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规范推进。
(一)基本要求
1. 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西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属同一学科门类(学科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4的交叉学科,可结合所学专业、考试科目或个人学业规划发展跨学科门类调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保持一致,或符合以下“由高往低”的调剂原则:①英语科目:201英语(一)可向204英语(二)调剂;②数学科目:301数学(一)可向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调剂;302数学(二)可向303数学(三)调剂。上述调剂方向严格遵循难度递减原则,不得进行反向调剂(如英语二不可调剂至英语一,数学三不可调剂至数学二或数学一)。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6.照顾专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及其他未明确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7.所有调剂申请(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调剂普通计划等)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提交,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任何单位不得以其他任何途径组织调剂或提前承诺录取。
九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责任制度
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负全面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2.监督巡视制度
严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纪律监察组,牵头组织保密、纪检等相关人员,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3.考风考纪及违规处理
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严肃查处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
对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依法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4.信息公布制度
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须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复议制度
学校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申诉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责成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公开申诉电话。
学校监督电话:028-87720075;
学校监督邮箱:yzb@mail.xhu.edu.cn。
预祝大家复试顺利
期待你的好消息
内容来源 | 研究生院
整理 编辑 | 钟艺 王舒
编审 | 王莉 范佳 雷为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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