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有句话说得扎心——男人有钱的时候,身边全是人;男人没钱的时候,身边全是教训。
我以前觉得这话太绝对了,世上总有例外。可等我真正从云端摔到泥坑里之后才发现,例外确实有,但不一定长成你以为的那个样子。
我叫陈大国,今年五十四岁,曾经是个小有名气的包工头。
我要讲的这个事,说出来可能挨骂,但句句是真的。
去年腊月,我蹲在一家面馆门口,兜里翻了三遍,凑出来十一块五毛钱。
一碗素面八块,加个蛋两块,刚好十块。
剩下一块五,是我当天全部的家当。
面馆在一条老街上,冷风灌进来,我缩着脖子呼噜呼噜吃面,手冻得筷子都夹不稳。旁边桌上一个穿貂的女人嫌面汤溅到了她的包上,扯着嗓子叫服务员。
我低着头,不敢看人。
五年前我开着六十多万的车满城跑,工地上几百号人叫我陈总。签合同的时候,甲方递烟都得先给我点上。
现在呢?
我住在城中村一间月租三百块的隔断房里,床板硌得腰疼,窗户漏风,上厕所要走到楼道尽头排队。
手机响了,是一条短信——催还信用卡的,逾期第四十七天,加上利息滚到了八万三。
我苦笑了一下,把手机翻过去扣在桌上。
正吃着,面馆的电视里在播一档财经节目。
我本来没在意,可一个名字像针一样扎进了我的耳朵——
"……林氏文化传媒创始人林小葵女士,公司估值已突破两个亿,成为近年来文化产业领域最亮眼的新锐企业家之一……"
筷子啪地掉在桌上。
我猛地抬头,盯着电视屏幕。
画面里,一个女人坐在演播厅的沙发上,穿着件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头发挽在脑后,妆容精致,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浅浅的纹路——那是岁月的痕迹,但丝毫不影响她浑身散发出来的那股从容和底气。
林小葵。
我的手开始发抖。
那张脸,十二年前还带着婴儿肥,刘海遮住半个额头,在我工地旁边的小饭馆里端盘子。
那年她十九岁,我四十二岁。
她叫我"陈哥"。
后来,她叫我"大国"。
再后来,她什么都不叫了。
因为她走了。
像一滴水消失在大海里,干干净净,没留下一个字。
电视里的主持人问她:"林总,您创业路上最想感谢的人是谁?"
她顿了一下,笑容微微收了收,说了四个字——
"一个故人。"
我端着面碗的手僵在半空中。
"故人。"
这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可砸在我心上,重得喘不过气。
十二年了。
我供她念完了大学,前前后后花了四十多万。那些年,我把她从一个穷得吃不起饭的打工妹,一路托举到了大学校园里。
而代价是——我的家散了,我的名声烂了,我的生意垮了。
现在她坐在聚光灯下谈笑风生,而我蹲在一碗八块钱的素面前,数着兜里的硬币。
你说,这算什么?
看到那个节目之后的一整夜,我都没睡着。
隔断房的墙薄得像纸,隔壁的年轻人在打游戏,嗷嗷叫了大半宿。我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脑子里翻来覆去全是林小葵的脸。
十九岁的脸和三十一岁的脸,交替出现,像两张底片叠在一起。
我承认,我动过一个念头——去找她。
不是要钱。
我陈大国再落魄,也不至于伸手跟一个女人要钱。
我就是……想见她一面。
想知道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想知道她走的时候,到底为什么连一句话都不留。
也想知道,电视里那句"一个故人",说的到底是不是我。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一趟网吧,花了两块钱上了一个小时的网。
查到了林氏文化传媒的公司地址——在城东的一栋写字楼里,二十三层。
我站在写字楼下面,仰头看着那栋玻璃幕墙的大楼,太阳反射过来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一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棉袄,裤子膝盖上有块补丁,脚上的运动鞋开了胶,脚趾从裂缝里露出来。
站了十分钟,我没进去。
不是怕丢人。
是怕她不认我了。
又或者,怕她认出我来,但眼神里全是嫌弃。
我转身走了。走了大概二十步,手机响了。
一个陌生号码。
我犹豫了一下,接了。
"大国?"
两个字。
声音从听筒里钻进来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像被电击了一样。
是她。
十二年了,这个声音我做梦都忘不掉。
"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我的声音发哑,像砂纸磨过铁皮。
"大楼门口有监控,"她的语气很平静,"保安给我看了画面。我一眼就认出你了。"
我张了张嘴,一句话没说出来。
"你别走,在原地等着,我下来。"
电话挂了。
我站在寒风里,手心全是汗。
脑子里乱成一锅粥——她为什么有我的号码?她怎么一眼就认出来了?她下来干嘛?她会说什么?她会不会……
三分钟后,写字楼的旋转门转开了。
林小葵走了出来。
黑色羊绒大衣,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嗒嗒嗒的声音清脆又笃定。她的头发比电视上看着更长,风一吹,几缕发丝贴在脸颊上。
她站在我面前,离我不到两米。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十二年的时间像一条河,从我们中间无声地淌过去。
她的眼圈,慢慢红了。
"陈大国,"她叫了我的全名,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你怎么瘦成这样了?"
我笑了一下,笑得很难看。
"这些年……不太顺。"
她没说话。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做了一件我完全没想到的事——
她伸出手,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很暖。我的手冰凉。
两只手握在一起,温差大得像两个季节撞在了一块儿。
"跟我上去。"她说。
不是请求,是命令。
跟十二年前一模一样的语气——那时候她趴在我怀里,也是用这种又软又倔的声音说:"大国,你别走,陪我待一会儿……"
那些夜晚。那间出租屋。那张吱呀作响的木板床。她蜷在我怀里,身上是廉价洗衣液的味道,头发散在我的胳膊上,像一片柔软的黑色的潮。我的手掌覆在她单薄的后背上,能清楚地摸到每一节脊椎骨。
她太瘦了。十九岁的身体,像一根随时会折断的芦苇。
而我那时候壮得像一堵墙,四十二岁的男人,满手老茧,胸膛宽厚。她靠在上面,说这是她这辈子最有安全感的地方。
那些缠绵的、炽热的、不该发生的夜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秘密,也是最深的愧疚。
因为那时候——我有老婆,有孩子。
"你上不上来?"她的声音把我从回忆里拽了出来。
我看着她的眼睛,里面有一种我读不懂的东西。不像恨,不像爱,更像是一种……
验证。
她在验证什么。
我跟着她走进了那栋大楼。
电梯上行的时候,她站在我旁边,两个人的倒影映在不锈钢的电梯门上。
一个光鲜亮丽,一个灰头土脸。
对比强烈得像一幅讽刺画。
到了二十三楼,她带我进了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门关上的那一刻,她靠在门板上,忽然问了我一句话——
"大国,你找我,是来要钱的,还是来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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