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30日),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入学转学政策的通知(含政策问答)——

全文如下↓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津南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调整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以下简称海教园南开学校)入学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入学及转学的海棠街(海教园)户籍学生。

2

具体内容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海教园)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申请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存量房(二手房)家庭,其学生申请入学及相应年级转学时,截至当年8月31日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新购房产为海棠街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的,不受持有三年限制;

3.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房产(含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家庭,海教园南开学校仅接收其一年级入学和七至九年级转学学生,不再接收二至六年级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二至六年级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至津南区其他街镇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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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二)咨询方式

1.线上咨询电话:

2026年3月30日—4月2日咨询电话为:

海教园南开学校:

022-88977882

津南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022-88510599

2026年4月2日之后咨询电话为:

海教园南开学校:

022-88977882

津南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022-88510599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线下咨询地点:

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管理中心(天津市津南区海教园新慧路1号)

受理咨询时间:2026年3月30日—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此政策解释权归津南区教育局所有。

津南区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

政策问答

1

本通知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本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2

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海教园)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二手房)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不受影响。

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新建商品房(2026年4月1日及之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本通知实施前,已购买海棠街二手房(2026年4月1日及之前完成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网签)的家庭,且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对应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签章日期为准),可视同该房产于2026年4月2日前已持有,不受房产持有三年的限制,仍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3

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海教园)新建商品房的家庭入学及转学有何变化?

答: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新建商品房的家庭,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七至九年级转学;小学二至六年级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海棠街以外的津南区其他街镇统筹安置,初中阶段可申请转回海教园南开学校,转入后参加海教园南开学校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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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海教园)存量房(二手房)的家庭入学及转学有何变化?

答: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二手房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以该房产不动产权证书签章日期起算,截至申请入学及转学当年8月31日)方可申请入学及转学。申请一年级入学及七至九年级转学,可安置在海教园南开学校;小学二至六年级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海棠街以外的津南区其他街镇统筹安置,初中阶段可申请转回海教园南开学校,转入后参加海教园南开学校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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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教园南开学校原有学位要求还继续执行吗?

答:继续执行。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入学及转学时,学生需具备海棠街(海教园)户籍,且学生户籍地址房屋学位未被占用,义务教育九年内一个居住房屋只对同一户家庭提供义务教育学位,同一户家庭指学生为同一父母。

津南区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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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马媛

来源 | 津南教育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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