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育类”社团是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重要载体,是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的有生力量。当前,我省高校体育类社团共有785个,近85%的社团积极参与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形成了较好的以赛促练氛围。为进一步激发社团活力,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福建省高校“体育类”社团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深化体教融合育人实践,推动高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
《措施》立足福建实际,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的全民健身理念与体育事业发展经验,发扬福建“爱拼会赢”的体育文化特质,围绕四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举措,持续为高校“体育类”社团注入活力。
一、加强社团建设
深化“体育大思政”育人理念,规范建设管理社团。支持高校重点扶持培育“三大球”(足球、篮球和排球)及特色体育社团,将社团实践成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提升活动质量
鼓励建立“校内+校外”双导师制,选优选配专业教师担任社团指导教师,科学制定社团活动计划。在专项资金投入、场地设施供应方面,加强政策、资源保障,确保社团活动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文化推广
着力打造“一学校一品牌,一社团一特色”赛事体系,开展“冠军进校园”“体育榜样面对面”等活动,促进社团校际共建、体育支教等多元体育交流,建立健全学生参与社团活动、体育竞赛、志愿服务等激励机制,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
四、加强机制保障
强化“体育类”社团指导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中给予倾斜支持。各高校团委要加强对社团具体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选树典型案例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体育类”社团发展的良好氛围,为体育强省建设注入青春动能。
下一步,团省委将积极倡导团干部带头引导大学生参与体育类社团活动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整合场地、资金等资源为体育社团发展赋能,进一步扩大非体育专业学生的加入渠道,健全激励引导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让更多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体育强省建设注入青春力量。
来源:福建共青团 编辑:莫晓兰 校对:胡齐珊 校审:余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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