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这起离谱案例——

【#校方通报女生骗摊主手机作弊被抓#】#女生骗摊主手机作弊被抓后以死相逼# 近日,重庆。高三女生与卖麻辣烫阿姨熟悉,以急需打电话为由“借”走摊主手机,违规将手机带进考场作弊被抓,事后女生以死相威胁家长,向家长施压推责,女孩母亲严厉质问摊主逼迫其下跪道歉,“不要狡辩,我女儿要10万你给不给?”麻辣烫阿姨下跪道歉,多次称“我错了”,但家长仍嘲讽“这一跪我受不起”。
4月14日,重庆开州区实验中学发布情况通报:近日,网传我校监考教师发现一名考生将在校外摊贩借用的手机违规带入考场。事发当晚,该生家长与摊贩因借用手机发生争执,因此事为校外纠纷,目前该生家长与摊贩已在云枫街道驻所调解室自行达成和解。同时,学校已依规对涉事学生给予处理,学校将举一反三,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中安在线)

就是这么一起闹剧,高三女生将从麻辣烫摊主处骗借的手机,带入考场作弊被抓,竟以死相逼向她妈施压,讨伐无辜摊主让其赔10万块,摊主被迫下跪道歉。这场本涉嫌敲诈勒索的纠纷,最终竟以“双方自行和解”收场,学校通报轻描淡写,各方责任悄然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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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件为我们完整演示了一场“按闹分配”的标准流程:作弊被抓→以死相逼→家长问责第三方→无辜者屈辱下跪→机构促成和解→是非曲直一笔勾销

在这条逻辑链中,唯一被牺牲的是真相和正义、唯一被成全的是“会闹”的本事。当女生她妈喊出“我女儿要10万你给不给”时,这已然越过民事纠纷的边界,踏入了敲诈勒索的灰色地带。

然而,仅仅因为一句“情绪激动”的说辞,一个“校外纠纷”的定性,就能让本该明晰的法律责任化为乌有,和解竟然成了逃避是非的万能挡箭牌。

面对这样一起具有明显敲诈勒索嫌疑的事件,相关部门选择“调解优先”,背后的考量无非就是刑事立案门槛高、取证难度大、程序耗时长,而调解能快速“案结事了”。但这却造成了一种不良示范,那就是只要闹得够凶,法律就能绕道而行。

而学校的通报将事件定义为“校外纠纷”,也堪称教科书式的责任切割。校方巧妙地将一起涉及学生诚信、考试纪律、家校教育的典型事件,从校园管理中剥离了出去。

然而,校门真的能成为责任的边界吗?学生在校门口的欺诈行为、在考场的作弊行为,难道与学校教育毫无关联吗?这种切割背后,教育工作者的勇气与担当何在?一不敢严肃惩罚学生,二不愿面对家长压力,三不能坚守教育底线。通报里光说对学生予以处理,怎么处理的?不会就是几句批评教育吧?

此外,事件中最令人心寒的是家长的角色错位。本该引领孩子认错担责的父母,却成了孩子错误行为的“律师”和“打手”。其逻辑荒谬又可悲:“我孩子作弊被抓和情绪崩溃,都是你借她手机害的!”真正的受害者反而“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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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那位麻辣烫摊主的遭遇,刺痛了所有普通人的心。她的“错”,只错在相信人性本善,愿意将手机借给一个看似无助的学生。这份朴素的情义,却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摊主最终选择下跪、道歉、和解。这或许是她面对强势欺凌时的无奈自保,却也折射出底层民众在面对不公时的真实困境。他们不一定不懂法律,但作为基层小商贩,他们往往耗不起时间、担不起后果、经不起折腾。

我想我们不会去反对一起纠纷以和解收场,但真正的和解,必须建立在是非分明、责任清晰的基础上。像本案中这种不问对错、只求息事的“和解”,不过是矛盾的暂时掩埋罢了,迟早还会在别处再次爆发。

现在有不少人学会了这一招,在自己做错了事甚至伤害别人的情况下,为了推卸责任动不动就“你敢追究我,我就要自杀,我有抑郁症!我情绪不稳定!”。很有解放前天津青皮混混的风范。而我们的司法和教育机构,往往也因为怕事,就“算了算了”,结果就是按闹分配,好人受气。 微博@2049年的世界

这是我们想看到的吗?难道不应该“谁对谁有理”吗?怎么成了“谁闹谁有理”了?如果这样的和稀泥案例再多些,后果会怎么样根本不用多说。反正这次当地强行搞了个和解,但社会舆论却打上了一个死结。还能怎么办?继续加速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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