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发布东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今年我市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总体招生政策主要有“五个优化”“三个不变”。
五个“优化”
1.优化招生入学“全程网办”服务
聚焦群众办事需求,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服务,今年全面实现户籍、居住证、社保、医保、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今年将对入学报名、积分入学申请、志愿填报、录取查询、注册缴费、补录入学、分班结果查询等实行“全程网办”。
2.优化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
在7月初第一轮电脑派位环节,“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无论是否已在公办学校完成“注册确认”,均可自动参加民办学校“顺延补录”,给予学生和家长更大的选择空间。
已在公办学校注册的学生,若被民办学校顺延补录成功,如选择放弃公办学位入读民办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办学校撤销“注册确认”,并办理民办学校补录注册。公办学校将安排专人值班,协助家长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特别提醒:以下两类学生不能参加民办学校第一轮电脑派位“顺延补录”。
【1】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的;
【2】已在民办学校注册后撤销注册的。
3.优化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
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顺延补录)结束后,如仍有剩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第二轮补录。各民办学校在市阳光招生平台公布第二轮补录计划数,“没有公办学校注册结果,且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阳光招生平台,重新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对填报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对填报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录取。加强补录阶段信息公开,规范补录行为,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更加便利的补录服务。
以下三类学生不能参加民办学校“第二轮电脑派位”补录。
【1】已在公办学校注册确认的;
【2】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的;
【3】已在民办学校注册后撤销注册的。
风险提示!已在公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如家长决定参加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须先到公办学校撤销注册确认(即主动放弃公办学位),才能填报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第二轮电脑派位)志愿。民办学位第二轮补录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若学生最终未被心仪的民办学校录取,将由所在镇街教育部门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将有可能无法回到原已注册的公办学校就读,相关风险由家长自行承担。
请家长和学生务必慎重考虑是否撤销公办学校注册,权衡风险后再做决定,切勿盲目跟风,避免造成被动。
4.优化学位补贴发放方式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非户籍生的民办学位补贴发放方式从以往的“先交后补”调整为“免申即享”。补贴资金在学生缴纳新学期学费时直接抵扣,学生家长不需要办理申领手续。
5.全面实施阳光分班
今年1月,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和非起始年级插班入学学生,全面实行随机均衡分班,分班方案、教师团队信息、分班过程、分班系统、分班结果“五个公开”,严格遵循师资配置、学生人数、性别比例“三个均衡”,统一采用学生编班、教师团队配班“两个随机”。严禁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实验班、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各种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三个“不变”
1.免试入学政策不变
今年,教育部、省教育厅均对“阳光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今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厉打击学校“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协议招生”等行为。欢迎媒体、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规招生行为的,请立即向主管教育部门举报,我们将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2.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变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将继续依托东莞市阳光招生平台开展,实行同一时间网上报名、同一时间填报志愿、同一时间公布录取结果、同一时间注册确认。
符合我市招生入学条件、计划在我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均须在5月7日10:00至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入学、不能建立学籍。
3.民办学校入学方式和招生范围不变
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分为“提前批”、“电脑派位”和“补录”三个批次。其中,不具备学生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第一轮电脑派位环节的招生范围仍为学校所在镇街及毗邻镇街,这些学校在第一轮电脑派位招生时只能接受上述区域内的学生填报志愿。在第一轮补录(顺延补录)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在第二轮补录(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三轮补录(民办学校自主补录)时面向全市招生。
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继续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并加大招生过程监管,推进阳光招生行权大数据监督,做到招生各环节“一网统管”,确保招生工作阳光规范、公平公正。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阳光招生致家长一封信》,公布市、镇两级违规招生举报途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向社会各界表明严肃招生纪律的鲜明态度,提醒和呼吁广大家长自觉抵制、共同防范违规招生行为,共同营造阳光招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组建“莞教先锋”招生入学党员志愿服务队伍,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进12345,开展“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和现场答疑,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服务。
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问题解析
Q1.今年的招生流程和日程安排?
以上是今年招生流程和初步日程安排,后续可能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微调,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东莞市教育局”上公布。
Q2.关于入学年龄问题:今年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截止时间是到什么时候?
入学年龄要求没有变化。今年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Q3.关于志愿填报问题:父母是东莞户籍,小孩是非东莞户籍,是按照户籍学生填报志愿还是非东莞户籍填报志愿?可以填报多少个志愿?
志愿填报是以学生户籍类型为基础,不同户籍类型的学生都最多可以填报三个类别的志愿,但志愿类型略有不同。
以上志愿类型并非都是必填项,如学生符合多个类型的,可结合实际选择一类或多类填报志愿,若有多个志愿被录取,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不同类型的志愿有不同的录取规则,请各位家长在充分了解各类别的录取规则后,合理填报志愿。其中:
(1)公办学校:由户籍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请家长认真阅读户籍地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2)优待政策学位:对符合相应优待政策的人员,由属地镇街教育部门按相应的优待政策统筹安排学位,优待志愿上限为3个。请家长认真阅读属地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3)积分入学:按照积分入学方案进行录取,请家长认真阅读《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
(4)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电脑派位录取。请家长认真阅读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全面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Q4.在第一轮电脑派位环节,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初审通过的学生均可以填报;面向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仅区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填报,那是以什么为界定?如何识别学校和学生分别属于哪个区域范围?
在第一轮电脑派位环节,面向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是以学生户籍、主监护人户籍或居住证办理情况作为识别,确定可以填报哪些区域范围的民办学校。
东莞户籍学生:以学生本人户籍所在镇街为依据,可以在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中选择不超过3所填报志愿,同时还可以选择3所学生户籍镇街所在区域的民办学校填报志愿。
(举例说明)小东是东莞寮步镇户籍学生,按照规则,小东可以在全市招生学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3所的民办学校,同时由于寮步镇接壤“东城、茶山、松山湖、大岭山、东坑、大朗”6个镇街,按照招生区域划分,小东也可以同时选择上述1+6个镇街的民办学校填报不超过3个志愿。
非东莞市户籍学生:须先选定其中一名监护人为“主监护人”,以该“主监护人”的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办理情况为识别,可以在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中选择不超过3所填报志愿,同时还可以选择“主监护人”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所在镇街所属区域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3所。
(举例说明)小莞是湖南户籍学生,选择父亲为“主监护人”,其父亲(非东莞户籍)在东莞塘厦镇办理了居住证,按照规则,小莞可以在全市招生学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3所的民办学校,同时由于塘厦镇接壤“黄江、樟木头、清溪、凤岗”等4个镇街,按照招生区域划分,小莞也可以选报上述1+4个镇街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3所学校。
在志愿填报阶段,招生平台会根据审核的学生户籍、“主监护人”户籍和居住证情况,自动匹对出可以填报的学校清单,家长自行选择。
Q5.今年积分入学的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积分入日程安排后续可能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微调,如有调整将及时及时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东莞市教育局”公布。
各镇街的积分入学工作安排(包括可申请积分的年级、积分学位数、录取规则等)将陆续由属地教育部门在网上报名前公布,有需要的家长请密切留意各镇街教育部门信息。
Q6.在常规录取环节注册了公办学校,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顺延补录)吗?
可以!在常规电脑派位环节“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无论是否在公办学校“注册确认”,均可以参与“顺延补录”。
需要提醒的是,“已有民办派位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和“已在民办学校注册后撤销注册确认”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参与顺延补录。顺延补录成功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撤销公办学校“注册确认”,并到相应民办学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视为主动放弃顺延补录资格。
Q7.哪些民办学校会进行第二轮电脑派位?
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顺延补录)“注册确认”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第二轮补录(第二轮电脑派位),相关学校不再受招生范围限制,可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
Q8.哪些学生可以参与民办学校第二轮电脑派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没有公办学校注册结果,且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阳光招生平台,重新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有3点特别提醒:
(1)“已有民办派位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已在民办学校注册后撤销注册确认”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均不能参与第二轮电脑派位。
(2)已在公办学校注册的学生,如希望参与第二轮电脑派位,须先到公办学校撤销“注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3)撤销公办学校“注册确认”等同于自愿放弃公办学位,若学生最终未被心仪的民办学校录取,将有可能无法回到原已注册的公办学校就读。在进行公办学校撤销“注册确认”前请认真考虑,评估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跟风。
Q9.学生在一所民办学校注册后又撤销注册,还可以到其他民办学校注册吗?
不可以!已在我市民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到我市其他民办学校申请补录,即不能参与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顺延补录)、第二轮补录(第二轮电脑派位补录)、第三轮补录(民办学校自主补录)。这类学生可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符合优待政策的公办学校或外市学校就读。严禁我市民办学校对已经“注册确认”或者“撤销民办学校注册确认”的学生进行补录,家长在进行民办学校撤销“注册确认”前须认真考虑。
Q10.今年“长幼同校入学”政策有什么要求?
为解决多孩家庭子女入学接送问题,今年我市继续实行“长幼同校”入学政策。其中,民办“长幼同校”方面,4月前后由民办学校登记有需要的学生家长申请并初审,按照招生方案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公办“长幼同校”方面,由于每个镇街公办学位供需情况各异,由各镇街结合属地教育资源实际,制定属地公办学校长幼同校入读安排方案,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调剂办法等,积极解决多孩家庭小孩入学接送困难。需要注意的是,公办“长幼同校”不一定能满足每个家长指定的需求,请家长学生合理期望。
Q11.有哪些渠道可以全面、权威地了解到招生政策?
为方便广大家长及时、快捷、全面掌握招生权威信息,大家可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的“招考通”资讯专栏,里面将包含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日程安排、咨询电话等。
此外,今年我市开发了“东莞招考通”AI机器人,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答疑与导办,各类招生热点问题、常见问题都可以通过“东莞招考通”AI机器人快速得到答案,让群众享受智慧教育带来的便利。
Q12.如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如何举报?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5月7日开始,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需要通过“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平台”报名和录取,任何提前招生、私下招生、协议招生都属于违规招生行为,开学后将无法建立正规学籍。请各位家长朋友务必提高警惕,以教育部门发布权威信息为准,按照正规的报名程序报名入学,以免上当受骗,影响孩子上学。
各位家长如果在招生入学过程中遇有任何疑问或困惑,请及时咨询市教育局、镇街教育部门或学校招生热线。欢迎和邀请广大家长、社会各界对我市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任何招生违规行为,请积极进行监督举报,可拨打市教育局招生入学热线电话(0769-23126022)或发送邮件(jyjjxk05@dg.gov.cn)反映,也可向属地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来源:东莞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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