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大理市第三届家庭教育讲师团聘任仪式在大理州图书馆西楼二楼报告厅举行,来自教育、法律、心理等多个领域的111名人员正式受聘,将为全市家庭提供常态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本次聘任仪式由市妇联牵头,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关工委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进一步壮大全市家庭教育专业力量,打通家庭教育服务“最后一公里”。
聘任仪式现场为讲师代表颁发聘书。活动要求全体受聘讲师坚守初心、把准方向,始终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引导广大家庭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深耕专业、提升能力,持续优化课程内容、创新宣讲形式,推出更多群众听得懂、愿意听、用得上的指导内容;践行使命、服务基层,主动下沉一线开展公益服务,切实帮助家长解决育儿困惑、缓解教育焦虑。
两名讲师团代表现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主动投身家庭教育志愿服务,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家庭和谐贡献力量。
活动还邀请第三届讲师团成员、下关七小党支部书记李晓梅开展示教授课,结合一线教学管理经验分享家庭教育指导方法,为新加入的讲师提供实操参考。
下一步,大理市将在下关、太和、满江、大理、挖色、上关6个乡镇(街道)设立家庭教育咨询室,111名讲师将分组编入各咨询室,常态化开展公益咨询服务。同时讲师团还将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家长学校等阵地,开展公益宣讲、个案辅导、专题培训等活动,传播先进家庭教育理念,推动全市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程东云 戴向晖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第四十一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对2005年4月1日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承担;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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