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交1.5一度电从来没变过,都麻木了。”“下班开空调开一晚上,电用得好快我是不是被做局了?”“监管机构在哪里?有实际行动和效果吗?”……

近日南都推出的广州城中村电费加价乱象报道,在社交平台上引起读者的热烈讨论。不少有过在广州甚至外地市城中村居住经历的网友,对报道中曝光的乱象表示有共鸣,并期望官方加大执法力度。亦有网友在评论区中分享了维权的办法。

网友纷纷“报点”

高价电费已是城中村“统一行情”

今年5月以来,持续的高温天气,不仅让广东电网用电负荷三创历史新高,更让“敢不敢开空调”这一问题,成为广州城中村租户们讨论的热话题。

为什么不敢开空调?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广州多个城中村房东仍按1.2元-1.5元/度收取电费,远超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最高档0.9088元。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一台3级能效的1.5匹空调,开一晚9-10度电,房间内的冰箱、洗衣机、照明等用电一天大概2度电,热水器也需要大约1度电。即使按稍低一点的电价(1.1元/度)计算,夏天一个月的电费就要接近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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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沙溪村内街景。

报道发布后,评论区有不少租住在城中村的网友纷纷“报点”,反映被房东收取高价电费的情况。

“我住太和龙归北村,也是1.5元/度电。”“我在白云区江高镇,电1.5/度水5元一吨。”“天河长湴也是一样!”“人和这边有1元/度,已经便宜好多。”

不仅如此,评论区还有佛山、东莞、中山、深圳乃至省外的南宁、昆明等地网友也纷纷现身说法。由此可见,网友在评论区的检举勾勒出一个事实:高价电费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城中村的“普遍行情”,以至于1元/度这种只是略高于标准电价的个案,都显得相对“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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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内使用的高能耗空调。

有评论指出,城中村的房租看似便宜,实际上水电费等杂项费用才是房东真正赚钱的“法宝”。

“有些人是觉得自己白天出去工作,就晚上回来睡个觉,用不到多少水电。等到实际住的时候才发现,水电费高得离谱。”有租住在荔湾区的网友表示,夏天正常开空调和用水,结果一个月水电费比房租都要贵很多,“真是伤不起!”

举报怕被赶或加租

网友呼吁学习“深圳式”重罚

2023年实施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

但在实践中看,房东的“定价权”几乎是绝对的。有评论留言,“海珠康乐鹭江都是1.5元/度,跟房东说(不同意),房东说你去租别人的房子吧,到哪里都是一样。”“附近的房东都统一口径,你嫌贵可以不租。”

不难看出,当下在城中村租赁市场,只要房东还是转供电的主体,租户几乎没有议价空间。

按照条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行为的监督管理。而面对电费加收行为,租户可以拨打12345举报,也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要求房东返还长期多收取的电费差价。

但有评论表示,举报过后就可能面临房东涨租、断水断电甚至被赶走,押金未必能退回等风险,“除非你不打算住这条村了。”对此,有声音呼吁监管部门应更加主动地巡查,并向深圳学习,重罚房东的加价行为。

有网友还留言支招:租户在支付水电等费用时,一定要备注,在确定不想续租之后再投诉或起诉,让房东接受处罚并退回多收的费用。

电费加价顽疾从何而来?

产权、结构、维权成本三重叠加

形成难以放弃的违法收费惯例

电费加价乱象为何屡禁不绝?监管短板在哪里?如何从治本角度上破局?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多位专家,从基层治理、行政执法、数字化应用等多维度进行解析。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广州多个城中村房东仍按1.2元-1.5元/度收取电费,远超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最高档0.9088元。

一位租户5月用电246度,若按官方标准核算,仅需缴纳约150元,但按照房东开出的电价,则需缴纳电费319.8元。这意味着,房东在该租户身上单月就能赚取差价近170元。更有房东以“0.8元电价+0.5元服务费”拆分收费,服务费这一名目甚至不写入合同。

因此,在广州5月中下旬炎热的高温天气下,不少租户陷入纠结:不开空调伤身体,开了空调伤钱包。

广州市社科院城市治理研究所所长杜家元认为,“一表多户”叠加阶梯电价,是加价的深层矛盾。

“一栋楼总表用电量在夏季很容易达到第三档(0.9088元/度),而单个租户实际用电量并不高,却要按高价缴费。”他还指出,虽然线路损耗、公共用电等客观成本存在,但分摊不透明时,租户就会感觉被“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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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自建房内,房东自行为各个房间安装了分电表。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在受访时分析,电费加价长期存在,根源还是供电企业无法直接向租户收费,只能按“一址一表”装总表,房东自然成为转供电中间环节。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有租户会针对房东的加价行为进行维权。广州白云区一位租户在《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实施后,被房东改为按“0.85元/度电价+0.65元/度综合服务费”模式收取电费。该租户退租后要求退还持续收取的“电力维护费”遭拒,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报后责令房东退还多收电费。

在孔繁华看来,现实中租户更多还是会因为投诉、诉讼耗时费力,普遍不愿“折腾”,久而久之习以为常,最终在市场上形成所谓的“收费惯例”。而在此惯例下,房东也不愿放弃这一可盈利的收费模式,所以才会让电费加价行为屡禁不绝。

监管问题出在哪?

人手有限依赖被动投诉

天河区纪委牵头的模式有效但难持续

有房东对记者直言,加价行为并未被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过。孔繁华认为,这种问题的原因在于广州城中村出租屋数量多,执法人员有限,往往难以每户主动排查。

在实践中,广州市有行政区进行了治理工作上的创新。此前,天河区成立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区纪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发改、市场监管、住建等14个职能部门和21个街道被纳入“一盘棋”,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

而治理效果也较为显著:专项治理摸清出租屋“一栋一档”48131个、工业园区“一园一档”228个的底数;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累计立案查处201宗,电费案件立案数位列全市第一。数据显示,治理工作累计退还600余万元违规收费,惠及近2000户群众和企业。

但孔繁华直言,纪委牵头实际是通过纪委对相关执法部门的威慑力达到治理效果,短期内见效,长期来看不具有可持续性。

她认为,《电力法》《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已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具有管理职责。“纪委牵头才有效果,这恰恰反映了部门执法中的懈怠和不作为。”

杜家元则建议,可将电费巡查也纳入网格员日常职责,从“被动等投诉”转变为“主动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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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市监部门在海珠区仑头村突击检查电费加价现象。

在违法加收电费的行政处罚力度上,孔繁华认为,行政处罚应体现过罚相当原则。“房东违法加价通常是长期、持续、反复的行为,执法部门应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针对多次违法的房东,应在法定幅度内依法从重处罚。”

如何治理电费加价乱象?

推进计量透明化、数字化

楼内分户可实现供企与租客直接供用电

有观点称,若想解决电费加价的问题,就需要推动“一户一表”改造。杜家元认为,“一户一表”的改造,可以让每个出租单元直接向供电局缴费。“租客用电多少、单价多少,清清楚楚,房东也无法再在中间加价。”

他表示,在(改造)过渡期内,必须房东的收费应更加公开透明,例如总表读数、阶梯电价档位、线路损耗计算方式、公摊明细等数据需要全部列出,按月公示、逐项说明。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告诉记者,建议在用电计算方面,加大数字化的使用。

“如今智能电表的普及度已经非常高,技术上没有障碍。”他认为,数字化能够让用电量更加透明,也能让用户投诉更加方便,比如通过互联网渠道举报电费加价。“数字化还能提前发现诸如私人变压器等违法行为,实现预先处置。”盘和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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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村村口一处公告栏上,贴满招租信息。

不过,此前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以下简称“广州供电局”)曾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电报装及新装电表需要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实际上,城中村内一个房产证明,一般对应一整栋房子或者一套房屋,因此只能安装一个电表。而城中村住宅其内部私自间隔的单间,既没有独立产权,流动性也较大,因此从政策的角度,不具备单独装表的条件。

孔繁华认为,不宜“一刀切”将用电分户与房屋独立产权挂钩。“在有技术条件的情况下,应允许一栋楼内直接分户,由供电企业直接安装电表,实现供电企业与租户之间的直接供用电关系。”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出品:南都广州新闻部

采写/摄影:南都都市暗访栏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