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秋招生季,都是中职学校招生宣传的高峰期,衡阳市教育主管部门早已发布中职阳光招生公告,明文划定招生收费的“高压线”:严禁以学位锁定、名额预留、预录取等名义,向初中毕业生收取占位费、定位费、学位锁定费等与入学挂钩的前置费用,严防借预收费用捆绑生源、扰乱全市中职招生秩序。
近期有家长反映,衡阳市湘蓝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推广过程中,以锁定录取名额、预留学位为由,向意向学生收取1000元的学位锁定费,以“不交费用就没有名额、无法预留学位”作为话术,诱导家长提前转账缴费,这一行为,已经明显触碰了衡阳市中职招生的政策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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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教育局公开发布的中职阳光招生投诉受理范围中,清晰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预留学位费、占位费列为重点查处的违规行为。湖南省教育厅、多部门联合发文,反复强调中职院校不得在公示学费、住宿费之外,增设任何前置预收款项,严禁将缴费和学位录取进行捆绑,不得以定金、锁定金的形式截留生源,变相限制学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
按照教育收费相关法规,学校所有收费项目都必须事前向主管部门报备,对外完整公示收费清单。“学位锁定费”并未列入湘蓝职校公示的合规收费目录之内,不属于学费、住宿费、正规代收费范畴,属于擅自新增的收费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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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之所以愿意交钱,大多是出于对职业教育的期待,希望孩子能获得一个读书就读的机会。我们并不全盘否定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能力。我们期待,衡阳湘蓝职校能够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守住衡阳中职招生的公平底线,守护每一个学生自由择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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