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长春的清晨寒意刺骨。
七点刚过,西四环路与隆化路路口,为家超市门口一派寻常烟火。
店主许家林怕进店忙活耽误事,索性将银灰色丰田越野车停在路边,没熄火、没拔钥匙。
后座的安全座椅上,躺着他出生仅一个多月的幼子许皓博。
不过转身进店忙活片刻的功夫,短短几分钟,车凭空消失了。
换做常人,大概率会慌不择路沿路追赶。
但许家林的第一反应,让无数人瞬间破防。
他没有追车,第一时间拨通了广播电台的电话。
他当众卑微喊话:车可以不要,只求偷车人能把孩子平安送回。
接下来的三十个小时,整座长春城自发开启一场全民搜救。
出租车司机、沿街商户、普通市民,人人转发车牌号吉AMM102。
所有人都在祈祷,襁褓中的婴儿能躲过一劫,平安归来。
没人敢想,此时孩子早已遭遇世间最残忍的恶意。
偷走这辆车的人,是48岁的周喜军。
翻看他的履历,没人能将他和冷血凶手挂钩。
他出身正规部队,1987年入伍,从普通排长一路晋升至正连、副团长。
服役多年,先后立下两次三等功,履历光鲜、根正苗红。
2004年他选择自主择业转业,拿着六万多安家费,每月安稳领取补贴。
后续入职工程机械公司担任大客户经理,专车代步,体面风光。
本该安稳度日、安稳养老的人生,却毁在了他极度扭曲的虚荣心和贪欲里。
离职之后专属配车被收回,往日体面尽数褪去。
巨大的落差感让他心生郁结,心态彻底失衡,一步步走向歪路。
歹念的滋生,从来不是临时起意。
3月2日,周喜军路过这家超市,偶然瞥见许家林反复查看未熄火的车辆。
无人看管、钥匙在车上,绝佳的偷窃机会,瞬间勾出了他的贪念。
他没有贸然动手,而是默默记下车位、摸清环境,耐心蹲守两天。
3月4日清晨六点四十,他再次折返现场。
看到车辆依旧原样停放,他快速确认周边无人,敲定逃跑路线。
七点整,趁店主夫妇忙于店内经营,他迅速拉开车门,驱车逃窜。
上车之后他才发现,后排座椅上,还躺着一个熟睡的婴儿。
但凡尚存一丝人性,最基本的选择都是停车、弃车、救下孩子。
可在周喜军眼里,这个无辜的婴儿,只是他偷车逃逸的累赘和隐患。
车子驶离市区,颠簸之中,熟睡的孩子骤然惊醒,放声啼哭。
刺耳的哭声,让他彻底慌了神,也彻底泯灭了最后一丝良知。
他当即靠边停车,徒手死死掐住婴儿脖颈,直到孩子没了哭声、没了动静。
为了销毁痕迹,他掰断前后车牌,解下轮毂上的红布条随手放在车内。
就在他处理赃车的间隙,生命力顽强的婴儿缓缓苏醒,再次微弱啼哭。
这一次,他没有丝毫犹豫。
拿起那根红布条,狠狠勒住孩子脖颈,持续发力,彻底断绝生机。
法医最终鉴定结果:机械性窒息死亡。
短短片刻,两次致命加害,手段冷酷,毫无怜悯。
八点二十分,天色依旧阴沉。
周喜军在路边积雪处挖坑,草草掩埋婴儿遗体。
随后将婴儿衣物、家属挎包尽数丢弃在路边沟渠,彻底抹除痕迹。
九点,他将赃车藏匿在公主岭永发乡一处养殖场院内。
为确保万无一失,当天中午他专程折返埋尸、弃物地点,二次加固掩埋。
做完这一切,他淡定租房、退房、回家,全程冷静得令人发指。
家人从广播听闻全城寻婴、追查盗车嫌疑人的消息,多次追问他。
他始终矢口否认,镇定伪装,没有半分慌乱和愧疚。
天网恢恢,从无例外。
3月5日下午,民众发现藏匿的越野车,迅速报警。
证据确凿、无从抵赖,走投无路的周喜军,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落网后,他那句轻飘飘的忏悔,最让人脊背发凉。
“当时把孩子放下就好了,事就没这么大了。”
他的悔恨,从来不是愧对无辜惨死的婴儿,不是愧对痛失幼子的父母。
他只是后悔,自己的贪心和狠辣,让罪行彻底无法收场。
他嘴里的“放下”,从来不是善意救赎,只是为自己留退路。
所有人都清楚,他根本没有任何恻隐之心。
一次掐颈、二次勒脖、二次掩埋,层层动作,都是蓄意灭口。
是他亲手,把那个本该平安长大的孩子,永远留在了冰冷的雪地里。
2013年5月,长春市中院一审宣判。
周喜军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他心存侥幸提起上诉,吉林省高院依法驳回,维持原判。
同年11月22日,周喜军在长春依法执行死刑。
一场因为贪欲滋生的恶行,两条人命、一个破碎的家庭,尘埃落定。
许家林只是短暂疏忽片刻,回头便是家破人亡。
他曾卑微祈求,愿放弃所有财物,只求孩子平安。
可冷血恶人,从来不懂何为善良,何为悲悯。
高学历、好履历、军功加持,从来不是人性的遮羞布。
一个人骨子里的自私与恶毒,一旦被贪欲唤醒,便会彻底泯灭人性。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参考资料:
《长春盗车杀婴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吉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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