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显示,该局已对东莞某项目“7·17”一般触电事故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消息,王新峰于2023年8月在东莞某项目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出借资质证书给吴周全,委托吴周全签订分包合同取得项目分包工程,被罚款2883.49元。吴周全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违法行为,被罚款28834.86元。
记者注意到,此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曾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称,2024年7月17日14时22分许,长安镇德政中路一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60.9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起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因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违规从事带电作业,施工单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核实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技术交底,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悉,该工程施工单位为正品达(北京)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劳务分包单位为阔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峰。实际劳务分包单位为吴周全施工队(未成立公司)。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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