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10月21日报道 10月19日,台湾小天后张韶涵在微博发表声明,宣布与合作10年的老东家福茂唱片、和一手挖掘她入行的林隆璇所属的青田经纪公司合约到期,结束宾主关系。随即,福茂台湾区发表声明,并表示经过与林隆璇公司的沟通,确认张韶涵此举确实是单方面宣布合约到期,不具备法律效力。

10月20日,网易娱乐就此事独家致电福茂唱片,据公司工作人员回忆,此前与张韶涵之间的合作一直十分愉快,并未看出任何端倪,而且公司已经为她录制了新专辑中的七首歌,曾原定今年年底发片,公司会继续试图和她取得联络和沟通。

与福茂、青田合约有效期未到

当初张韶涵刚入演艺圈时,发展并不顺遂,直到认识“伯乐”林隆璇,经由青田公司签约给福茂唱片,她才开始星途大展。而日前与福茂十年之约却突然以张韶涵微博发声明而单方面告停,如此恩断意绝让福茂方面显得十分被动,据福茂方面回应:“终止合约是她单方面的一间,福茂与青田确认过,两份合约均未到期,还具有法律效力,福茂会继续努力和她本人取得联系”。

新专辑已经制作过半 原计划年底发片

据福茂的工作人员回忆,看到张韶涵微博发布合约到期的声明,公司上下都感到很突然,“之前合作都很开心,之前来内地宣传也感觉张韶涵人很好相处,去年一直在忙她巡演的事情,今年年初开始也说到要发片,目前新专辑已经录制完7首歌了,原计划是年底要发片了,突然得到这样的消息,难以理解,一切要等台湾那边的消息。”

张韶涵曾自曝让妹妹管理经纪事务

在张韶涵微博宣布合约到期之前,台媒体曾传出张韶涵因为在家丑风波之时,所在的福茂唱片并未力挺并帮忙处理让她颇有微词,而这可能也是这次张韶涵与福茂「恩断义绝」的原因之一。对此,福茂方面予以否认,并透露此前张韶涵就曾曝出过张韶涵曾公开表示希望终止合约,并宣布一切演艺经纪交由妹妹张韶轩来处理,然而根据目前福茂、和张韶涵经纪约所处的青田公司的两份合约都未到期,因此虽然对外发布声明表示合约到期失效,并未获得“自由身”,不能像她希望的一样由妹妹处理。

福茂声明全文如下:

2011年年10月19日张韶涵在微博做出了有关合约之陈述(如附件),据此,福茂唱片依事实所做之声明。

经向林隆璇再次确认,青田公司与张韶涵的合约仍在有效期间、尚未到期,再根据福茂与青田的合约,也仍然在合约期间之内。

单方面提出终止合约,不仅违反合约精神,也不会成立的。收到这样的讯息我们感到很错愕,如果有什麽误会,我们也很想了解。

福茂唱片藉此机会善意提醒所有同行、经纪活动单位、广告公司…等先进,因事实尚未釐清,勿因承接张韶涵的唱片或经纪活动而牵入不愉快的法律问题。

福茂唱片特此澄清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