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5月5日报道(文/阳光光) 由韩国导演安兵基指导的惊悚片《笔仙3》即将于7月上映,日前该片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两张法院的送达回执,证实《笔仙3》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笔仙惊魂3》侵权。《笔仙3》出品方永旭良辰法务代表称将会对被告提出相应金额的索赔,而《笔仙3》制片人裴琳则否认此举是为影片上映炒作。

《笔仙惊魂3》寄生营销早有前科 《笔仙3》欲索赔

惊悚片《笔仙》系列与《笔仙惊魂》的侵权争议由来已久。早在2012年安兵基指导的《笔仙》上映之前,《笔仙惊魂》就抢在其之前上映,借势《笔仙》的知名度与宣传营销力度,取得了2000多万的票房成绩。此举在当时被业内人士称做“寄生营销”,指《笔仙惊魂》通过“寄生”于更具知名度和市场号召力的《笔仙》来达到营销目的,抢占市场份额。《笔仙惊魂》的寄生营销在当时也引发了不少业内人士的谴责,而《笔仙》片方出于不想为对方炒作的心理并未积极应对此时。

时隔两年之后,安兵基导演的《笔仙3》已经进入后期制作阶段,而《笔仙惊魂》出品方有一次抢在《笔仙》系列上映之前推出了《笔仙惊魂3》,而《笔仙惊魂》系列并没有第二部,也就是说其出品方在《笔仙惊魂》之后直接推出了《笔仙惊魂3》。

对于这场又一次的疑似“寄生营销”,《笔仙》系列的出品方选择了诉诸法律手段。其代理律师高律师表示,《笔仙3》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诉《笔仙惊魂3》侵权,已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高律师表示,“《笔仙3》的起诉,是对《笔仙惊魂》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强烈谴责,以为权作为第一目的。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能够消除之前不正当竞争引起的恶劣影响,同时也会像被告提出相应金额的索赔请求。”

高律师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文,被告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借用《笔仙》这个品牌,对大众进行混淆误认,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

《笔仙3》制片人否认炒作 《笔仙惊魂3》方面未做回应

《笔仙3》7月份上映在即,在此时提出维权诉讼,也被指有炒作之嫌。《笔仙3》制片人裴琳否认了这一说法,裴琳表示《笔仙3》完全没有必要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炒作,“《笔仙惊魂3》上映后,很多观众误以为《笔仙3》已经上映,并对《笔仙》系列的品质产生质疑,对《笔仙》品牌造成了伤害。所以我们寻求法律手段是本着维权的态度,并非为影片炒作。”

截至发稿时止,《笔仙惊魂3》方面并未就此事接受采访做出回应。加上在此之前,被问及《笔仙惊魂》是不是借《笔仙》“寄生营销”时,《笔仙惊魂3》的制片人王京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制片方来讲实际上我们更多的是认为还是去尊重这个市场,因为题材的相同不影响我认为彼此之间没有什么任何影响。”

《笔仙惊魂3》代表律师:有信心打赢官司

5月8日消息 《笔仙惊魂3》代表律师李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外界质疑的没有拍第二部,哪来的《笔仙惊魂3》的疑问。他解释道没有规定一定要按照1,2,3这样的顺序取片名。《笔仙惊魂3》这个片名的3,指的是这部电影中故事是因为第三件凶杀案引发的。对于涉嫌误导观众,李律师否认,他强调海报预告片上都写的清楚是《笔仙惊魂》,并非《笔仙》。李律师表示对于官司获胜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