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4月8日报道 去年12月,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宣判,于正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随后于正等被告方表示不服,提起上诉。4月8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法院举行,于正和琼瑶双方代表律师出场。二审现场双方再度进行了激烈庭辩,并未现场宣判结果。据悉,本次裁判结果也是该案的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将于近期正式公布。

二审开庭:于正方提交证据认定琼瑶不是版权人 《宫3》情节点近千不构成侵权

一审判决后,于正方不服判决。4月8日,双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继续进行二审较量。双方再次就包括琼瑶是否拥有《梅花烙》的著作权、于正方是否侵权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取证和辩论。

在听边现场,于正方表示在审判前又获得新证,证明琼瑶并不具有《梅花烙》的著作权——1992年《梅花烙》在台湾地区的登记资料中,琼瑶并非剧本著作人。而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定《宫锁连城》和《梅花烙》有九个情节相似,于正方律师则认为《宫锁连城》一共有将近1000个情节点,这样的比例不足以证明于正方侵权。

回顾:于正琼瑶官司纠缠一年 一审琼瑶大获全胜

去年4月,琼瑶将于正和其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相关的湖南经视、万达影视等四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高达2000万。琼瑶方面认为,于正的《宫锁连城》与自己的小说《梅花烙》有21处剧情雷同。

12月10日,一审开庭,于正方面主要以琼瑶并非《梅花烙》电视剧的版权人为由提起辩诉。

律师说法:于正翻案几率很低 琼瑶版权意识太差

相对于一审及判决,此次二审并未在行业内引发响应影响。此前于正牵手胡玫的《帝国黄昏》召开盛大发布会,不少编剧感觉齿寒,称“这就是一百多编剧联名的效果”。因此,对于此次二审,编剧们反应并不热烈。对于于正和琼瑶案,知识产权律师胡尧认为,由于此案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件,于正方面翻案的可能性很小;于正方面的律师非常专业。

他表示,琼瑶当年没有注册版权是法律意识太弱,导致今天于正方面可以揪住这一点不放,“但琼瑶方后来也出示了林久愉和怡人文化将著作权转让给琼瑶的声明,所以最终的结果还要看法官的判决。”

12月25日的一审判决中,琼瑶方也是大获全胜,三中院一审判定四家公司停止《宫锁连城》的所有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于正在四家网站刊登声明向琼瑶道歉,五被告还需共同赔偿琼瑶500万元经济损失并承担10万元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