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商标“傍名人”已经不算是娱乐圈的新鲜事了。在竞争激烈的商场里,利用明星效应增强商标的知名度和传播力已经成为了推广品牌的不二法宝,其中就不乏直接利用明星谐音注册商标的恶意行为。早前便有“泻停封”牌止泻药、成龙牌水泥、“流的滑”修正液等种种“明星产品”的产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和维权的艰难,让这股风气越演越烈。日前,便有皮草公司直接以影视歌三栖艺人“忧伤精灵”龙梅子的名字命名商标并开店经营的现象发生,这次居然没有取谐音,直接用艺名推广。在文艺界可谓是头一遭。龙梅子经纪公司普天同乐无奈只得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重金寻求律师帮助维权,提醒歌迷谨慎消费,引发了圈内诸多人士对此热议。

龙梅子经纪人圈内金牌策划陈晓龙无奈又气愤的谈到:“无良商家打擦边球时谢霆锋、成龙、刘德华等还是取谐音,而龙梅子居然直接拿来就用,也许龙梅子不比那些功成名就的大牌更加有权威,但是作为一个艺人品牌的建立,公司和艺人自己都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财力及时间成本…没成想,一下子便变成了皮草品牌。这样的事情确实让人感觉被欺负被蹂躏。公司将不惜一切代价,将维权进行到底。”

其实恶意注册商标,一直是娱乐圈明星说不出的痛。不仅名字被恶搞,产品也是千奇百怪。辛苦建立的形象有时候会瞬间崩塌。而此次,龙梅子的名字直接被拿来使用,更是让诸多圈内人士感觉无比气愤。圈内著名音乐人李先生就谈到:“其实明星们相对来说是很弱势的群体,别看他们平时在人前很风光,实际上因为要有偶像的包袱,很多情况下都要违背自己的意愿。在面对伤害的时候也要保持一种大度。就拿此次被直接拿来使用举例。龙梅子会承担该皮草一切负面影响,却享受不到任何的红利。另外还会损失同类型任何产品的代言。这对于艺人本身的价值是一种巨额的损失。甚至也会因为皮草质量不过关,从而知名度受到损害。”其实,明星被拿来注册商标,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多的是因为无法对产品的质量有所了解和把控,会造成形象上的损害。而商业社会里,品牌无所不用其极的方式,正是对这种知名度的一种无情的掠夺。在知识产权不健全的当下,艺人经纪公司甚至无法寻找有效的途径去得到合理的解决。于是才会出现龙梅子公司重金寻求解决的方式。

自《光彩第二街》出道以来,龙梅子一路走来的努力,众多媒体和歌迷也都看在眼里。时下正值其知名度和影响力高速上升的时段,没成想一下子变成了皮草品牌。无形中最大的一块无形资产已经损失。这也是目前国内知识产权意识比较匮乏的特殊产物。而时下正式互联网版权正式生效的时段,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了歌手圈讨论的另一大话题,究竟结果会如何,请关注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