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7月16日报道 近日,北京泓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现成都天音奇林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奇林公司”)于上海国际电影节发布了名为《李雷和韩梅梅》的电影项目,对外宣称其已独家取得“李雷和韩梅梅”的电影、网络剧等的改编权,并预计于2016年7月16日在珠海举办电影《李雷和韩梅梅》开机活动。其行为以及言论对本公司正在筹备的“李雷和韩梅梅”的电影、网络剧改编项目造成了误解和非议。就相关事项,本公司特此发表如下澄清和声明:

一、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或人民教育出版社(下称“人教社”)是“李雷和韩梅梅”相关元素的权利人。北京文脉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文脉堂”)获得了根据“李雷和韩梅梅”相关元素改编、摄制电影、网络剧的独家权利,并将上述相关权利独家授权本公司。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独家享有“李雷和韩梅梅”电影、网络剧的改编权、摄制权及与之相关的权利。

本公司从未将上述权利授予奇林公司享有或行使。奇林公司的上述行为亦已对本公司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本公司在此严正要求奇林公司立即停止其关于“李雷及韩梅梅”电影项目的宣传、发布、及可能的改编、摄制行为,澄清其上述行为,并就上述事宜向本公司公开道歉,消除其行为给本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目前,本公司依据享有的独家授权正在积极筹备并开发以“李雷和韩梅梅”为主题的网络剧以及电影,均暂名为《李雷和韩梅梅之后来》,网络剧暂定于2016年11月开机,电影项目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同时本公司亦与成都天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另一电影项目《李雷和韩梅梅之我的二十年》项目达成了初步合作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该项目承制、宣传、发行权利亦将由本公司全面主控。

三、本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筹备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及人力、财力成本。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现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团队代理并负责“李雷和韩梅梅”之维权事宜,以维护本公司关于“李雷和韩梅梅”影视项目的相关合法独家开发权益不受侵犯。

“李雷和韩梅梅”是80后的集体青春记忆,本公司将秉持精益求精的原则,力求将“李雷和韩梅梅”打造为有故事、有情怀的诚意之作。本公司将不忘初心,排除万难,为广大观众倾情呈现优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