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一名大三的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时被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

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将上海迪士尼告上了法庭。

网上舆论哗然,大有“消费者苦迪士尼久矣”的派头。

对此,人民网也对上海迪士尼发出了疑问。

官方邮件表示5个工作日内回复。

然而今天,上海迪士尼表示“不接受调解”、“坚持翻包检查”。


01.

梦幻世界的背后: 是“店大欺客”的霸王条款? 还是市场经济的“心照不宣”?

这一次的上海迪士尼乐园事件,群众讨论点主要在于禁带食物的规定、翻包检查的措施,以及因此不得不在园区内高消费的条款。

这样的规定是不是霸王条款,众说纷纭。

一说商家有自己决定经营策略的权利,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这对于充满粉红泡泡少女心的小姐姐大兄弟们来说太难了,骂归骂气归气,为了近距离和米奇米妮跳舞的机会,在浪漫的夜晚看烟花绽放,还是乖乖把包打开任人翻?

多数人在这个时候还是把自己的快乐和权益分得清清楚楚——维权,我举双手赞成;快乐,我也很需要。

成年人的快乐太难了,翻个包吃个饭能得到的快乐,还是得好好珍惜。

另一说认为,禁止带食物进园区,无异于餐饮行业禁止外带酒水的霸王条款。

还有网友认为翻包就是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消费者有选择是否在其内部就餐的权利,但是进园区一整天,中途出去就餐浪费时间,消费者可以选择吗?

可以,但没必要。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领导就对此表示,上海迪士尼作为中国大陆地区唯一一家迪士尼乐园,利用其特殊地位对消费者进行了限制。

企业自主经营权是保证了,但是建立在剥夺消费者权益、限制公众利益基础上的自主经营权,真的合理吗?

这样的格式条款并不合理,也不能因为保障经营者的私利让渡消费者的相应权利。

再看看园区内的物价标准:一瓶可乐20元,一支冰淇淋40元,一个面包25-35元,一份三明治套餐80-85元,一盒爆米花35元……

难怪网友纷纷吐槽迪士尼店大欺客,这样高的物价实在让人很难主动选择,于是禁带食物也可以理解为是促进园区内消费的前置性规定。

但是迪士尼作为商业性质的游乐园,这样的定价和规定和它的品牌效应也是分不开的。

所以做成米奇图案的肉包卖到35元,吃的已经不再是肉包了,倒不如说是文化和情怀。

关于园内食品定价问题,也并非仅上海迪士尼一家独贵,全球迪士尼都一样的齁贵,连《摩登家庭》里全家去迪士尼happy之前,妈妈都要嘱咐大家在家吃饱饭,顺便吐槽了迪士尼的高物价。

图源网络

所以企业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但定价与其成本比例是否合理?

自主定价是否影响到了市场秩序?

自主定价是否有暴利成分?

02.

站出来的消费者

上海迪士尼乐园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起实施,至今已近两年。

期间虽然大家对此都多有抱怨,但朋友圈吐槽几句之后还是选择了默默接受。

而那名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对此提起诉讼,无疑说出了房间里的大象。

小王同学也表示,调研时发现很多消费者都对迪士尼的相关规定表示不满,但说起诉讼,大多都被“太麻烦”、“算了吧”等想法劝退。

于是不合理的制度存在许久,才终于有人站出来质疑,这也一种悲哀。

而很多经营者也是利用消费者怕麻烦、怕惹事的心理,钻法律漏洞,侵害其合法权益。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认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这样的条款无效。

上海迪士尼乐园被诉案是否也会成为推动“禁止外带食品、饮料”类条款无效的里程碑,还需要拭目以待。

但无论最终裁判结果如何,上海迪士尼事件无疑成为了本年度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也是增强国民法制观念的好机会。

03.

是对物价不满,还是对“歧视”不满?

其实放眼望去,禁带食物和翻包检查并非上海迪士尼一家独有。有记者调查表示东京迪士尼也会检查包裹,但不触碰包内物品。

同一个世界,不同的迪士尼

关于食物,可以带入园内,但是要出园就餐。

蛤???

但是迪士尼全球有六大园区,欧美地区的三家迪士尼园区并无禁带食物的相关规定,迪士尼园区之间不同的规定让人不禁将这种规定上升到歧视层面,园方所谓“为了园区卫生禁带食物”的说辞也实在牵强。

不患寡而患不均,对比之下,上海迪士尼的规定的确会让国内消费者们有种被歧视的感觉。

而上海迪士尼已经不是第一次因为这样的“差别性待遇”被告上法庭了。

去年,一个家长带着刚满10岁的女儿去上海迪士尼乐园玩,被告知超过了儿童票的身高标准而被要求补票。

而全球只有上海迪士尼使用了不同于迪士尼其他园区按照年龄划分儿童票的规定,采取身高标准制定门票。

这场官司草草收尾,和今年这一次事件的结果大同小异。

先是调解失败择日宣判,然后几乎再找不到相关新闻的跟进,时隔一年,依然是按照身高标准划分儿童票。

这一次迪士尼不接受调解的强硬态度也一如既往,浦东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调解员称,上海迪士尼没有表现出任何退步或调解的态度,消费者也只能寄希望于司法途径维权,等待小王同学起诉迪士尼的审判结果。

商家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制定的商业模式本无可厚非,但是强制翻包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

迪士尼作为企业并非出于安保目的而是基于禁带食物的目的强制翻包是否有相应资格?

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该如何保护?

这些都是消费者心中大大的问号,也是包括上海迪士尼在内的一些“大店”亟待解决的问题。

无论是歧视性规定,还是基于地区情况选择性制定的运营策略,迪士尼乐园都需要站出来做出改变或者合理的解释。

希望迪士尼乐园的快乐童话,也不只仅限于表面的梦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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