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8月30日报道 8月29日,演员秦岚名誉维权案胜诉,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对该案件进行播报。被告马*力曾通过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以影射方式发文对秦岚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被判构成对秦岚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向秦岚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秦岚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诉讼合理支出。

随后,工作室转发并说道:“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不负责任的造谣、传谣行为绝不姑息。”网友们在评论里纷纷表示:“坚决抵制造谣,支持维权”。

据悉,该微信自媒体通过影射方式发文,不提及演员姓名的情况下,依然受到法律制裁。这次判决结果是对造谣者的严肃警告。互联网一言一行也要收到法律的约束,拒绝网络暴力和恶意诽谤,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一起期待秦岚更多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