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婉婷的母亲还没宣判,为何可以被羁押六年?

2014年9月,歌手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因涉嫌滥用职权等罪名被逮捕,该案历经6年,仍在审理阶段。6年间,曲婉婷每年都要在社交媒体上为母“喊冤”。9月22日,她又发文称“6周年无果”,还表示“保持一颗相信正义的心”,引发一众网友暴怒。

愤怒之余,也有网友指出,为何张明杰还未宣判就羁押了6年多?这符合法律规定么?

当然符合。

但在解释之前,需要先从法律规定说起。对于刑事公诉案件,一般都要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理三个阶段,公检法三部门各管一个阶段。

在这期间,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先关进看守所的。当然,有期限限制,而且三个阶段的规定都不同。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拘或逮捕,意味着羁押的开始。那么,期限是多久呢?

最长是7个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无限延长。原则上,羁押期限为2个月,若案情复杂,则可以延长1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若案件存在“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情形,则可以再延长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58条)。

若案件属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能延长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这都没完,如果是“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可以无限延长(《刑事诉讼法》第157条)。

所以,在侦查阶段,羁押期限为2+1+2+2+X=7+X个月。

此前报道

9月22日,歌手曲婉婷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6周年无果,继续努力保持一颗相信正义的心,相信人间定有道、有法、有青天。 I miss you so much。 Sending you so much love。”疑似因思念母亲而感慨。曲婉婷于2000年前往温哥华留学,但并不能被张明杰理解,张明杰一直希望她能学商,导致母女关系不和多年。在张明杰被贪入狱的消息传出后,曲婉婷在网上发表消息称,称想念妈妈并天天哭泣。

歌手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曾任哈尔滨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4年9月被哈尔滨市纪委、哈尔滨市监察局带走并调查,同月29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逮捕。目前关押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看守所。

2016年7月19日,张明杰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5亿余元。检方指控其犯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项罪名。该案在7月20日结束庭审,但张明杰本人表示否认其有犯罪行为。

据指控,张明杰曾任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主管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并任道里区改制领导小组组长。2009年7月,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有关原种场整体产权转让公告,公布标的底价为6160万人民币,且转让不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期限内,哈尔滨市东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受让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

张明杰与被告人王绍玉及东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共谋后,起草了《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讨论稿,并由张明杰组织道里区及原种场改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议。其后,张明杰、王绍玉和魏某在转让合同中加入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内容。

同年8月,在张明杰主持下,东江公司、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举行产权转让签字仪式。张明杰以着急开会、合同事先已经审议为由,蒙蔽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在已被加入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的《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上签字,并将三方签字的转让合同拿走,未由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留存。

其后,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张明杰命原种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公章等证件交予东江公司有关人员。

2010年至2011年间,张明杰利用作为道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主管农村征地工作职务之便,与王绍玉及魏某共谋,在哈尔滨市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中心征收土地过程中,虚构原种场土地使用权已经转移的事实,骗取征地款共计3.4985亿元人民币。2012年7月,王绍玉代表张明杰与魏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利益均分。

此外在2011年春,张明杰在担任道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主管农村征地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下属榆树镇党委书记孙某、镇长刘某感谢其下拨征地款而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人民币。

2009年8月,东江公司并购原种场后,张明杰作为道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在继续主管原种场职工安置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由转让方负责发放职工安置款,而是同意将6160万元人民币违规转入由东江公司实际控制的以原种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并由受让方东江公司负责发放职工安置款,致使其中11467218.50元人民币至今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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