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3月22日报道 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孙俪与无锡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被告擅自将原告孙俪肖像及姓名印在某品牌洗衣液的外包装上,并在其经营的公众号中,将原告肖像及姓名用于该商品的商业广告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及加盟商。

孙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裁判结果为被告向孙俪出具书面致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法院一审判决书

法院查明结果

法院判决结果

就在昨日,岳云鹏诉东莞丽馨珠宝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一案胜诉,被告需赔偿损失并道歉。

明星肖像权被侵犯事件时有发生,虽然明星是公众人物,但使用其肖像也一定要合理合法才是。

此前报道: 岳云鹏维权肖像权胜诉 被告需赔偿损失并道歉

网易娱乐3月21日报道 据企查查APP显示,3月21日,岳龙刚(岳云鹏)与东莞丽馨珠宝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法院认为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裁判结果为丽馨珠宝公司立即删除涉案文章中原告的肖像,赔礼道歉及赔偿10000元。

据悉,被告丽馨珠宝公司此前发布了标题为“李健,请给岳云鹏一条活路好吗?”的配图文章,被告未经原告岳龙刚(岳云鹏)授权,擅自使用原告多张肖像图片,进行商业宣传。岳龙刚(岳云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及道歉。

法院一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岳云鹏维权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