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5月28日报道 明星头顶光环代言,常常是赚钱时冲在前头、翻车时躲在后头,忘记了敬畏法律、爱惜羽毛、掂量得失。明星代言绝不是简单的“你给钱我宣传”的关系,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代言的虚假广告,社会危害性往往要大于一般的虚假广告。因此更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自律尽责履行代言责任,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当好“第一把关人”。这既是呵护自己的公众形象,也是保护长久以来的信任者和粉丝。当然,有关部门也应立足职责,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健全消费者维权渠道,让维权者的合理维权诉求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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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娱乐5月28日报道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

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将有关线索派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来源: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