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迎来了终审判决。

福建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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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发生在将近8年前的2015年,当时吴谢宇趁母亲回家换鞋之际,用哑铃将母亲残忍杀死,之后将母亲的尸体藏匿于家中,并且骗取亲友144万元后藏匿,期间还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便于躲藏。

对于吴谢宇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已经没有什么异议了。

不过,今天我们想来探讨一下罚金的执行问题。

我们注意到,在判决主文中载明,对吴谢宇判处罚金10.3万元,那么,这个罚金还能不能执行呢?

毕竟,吴谢宇已经被判处死刑了,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枪毙或者注射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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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说法】

1.罚金是刑罚的一种。

罚金,与我们常说的罚款不一样。罚款只是一种行政处罚,但是罚金是一种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

罚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如果某个人被判处单处罚金的话,它也是受过刑事处罚,不能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既然是一种刑罚,那么罚金的执行就具有强制性了。

《刑法》第53条明确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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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以及实践中的做法,罚金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是在判决之前主动缴纳,第二是在判决之后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之前缴纳的话,在判决主文中会明确表明罚金已缴纳。如果判决之前没有缴纳,那么刑事审判庭会在判决生效、罚金缴纳期限到期之后,移送到本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3.但是现在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吴谢宇被执行死刑了,这个钱怎么办?

这时候其实就要看吴谢宇有没有遗产了。

如果他留下遗产的话,那么留下的遗产将首先用于偿还债务,这就包括了缴纳罚金。

在偿还完债务或者缴纳完罚金之后,尚有剩余的,才可以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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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吴谢宇的遗产继承人来说,《民法典》第1161条明确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4.另外,还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就是吴谢宇有一个诈骗罪,所以法院在判处其刑罚的同时,还会判处责令吴谢宇退赔被害人的144万元的损失。

而且,如果吴谢宇的遗产不够退赔这些损失以及所判处的罚金的话,那么,将首先用于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剩余的部分才能够作为罚金执行。

如果吴谢宇没有任何遗产,那么罚金和退赔都是无法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