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宝山检察
“检察官同志,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让骗子付出了应有的代价!”黄女士紧紧握着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感谢道。这声“谢谢”的背后不仅凝结着检察官数月来的艰辛付出,更隐藏着一段令人唏嘘的被骗经历。
案情回顾
一切的开始,源于黄女士在工作中结识了经营一家传媒公司的李某。
2021年12月初,李某声称自己认识一个银行行长,有一项“私人项目”,正缺20万资金,承诺项目拿下后不仅全额归还本金,每个月还会给黄女士1.5万元利息。信以为真的黄女士当即转账20万元。半年过去,黄女士一分钱都没收到,李某却以“银行暂时拿不出钱”为由拖延,并承诺之后每月利息提升至2.5万元,继续骗取黄女士信任。“当时我还没意识到是骗局,朋友劝我我也不听,总觉得他很有诚意。”黄女士说道。
还没等到20万元本金和所谓的利息返还给黄女士,李某再次以“朋友买房凑首付”为由借款15万元,承诺两个月归还,外加每月1.5万元利息。过了半年,李某依然分文未还,还找各种理由推诿,在黄女士的强烈催讨下,他才勉强还了一部分钱。
2022年3月,李某又虚构“朋友手机店需垫资”一事,诱骗黄女士陆续转账80余万元。因前债未清,双方约定手机店的收益80%归黄女士。2022年11月18日起,李某又以家人住院为由找黄女士借钱,声称“母亲就躺在icu等钱救命了”,黄女士当时觉得李某隔三差五就把手机店的收益转账给她,也就没想过李某在骗她,便又陆陆续续借了8万元。但李某故技重施,找各种理由拖延还钱。这次,黄女士终于察觉被骗,便来到公安机关报警。
案件移送至宝山区检察院后,检察官意识到,厘清错综复杂的资金流向,既是准确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构建完整证据链条的核心证据,也是查明资金去向、为被害人追赃挽损的基础。她迅速调取了李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电子支付记录等数万条流水信息,面对庞杂的数据,她与办案团队仔细梳理,逐笔核对李某与黄女士之间的资金往来。“每一笔转账背后都是老百姓的辛苦钱,我们必须查得清清楚楚。”检察官这样说道。
通过对时间、金额、事由的交叉比对,她敏锐发现了多处异常交易和虚假借款借口。经审计,李某名下各类账户与黄女士之间的往来转账中被审查认定的诈骗数额为人民币77万余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广大群众在面对“高息回报”“内部项目”“紧急借款”等话术时,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
不轻信、不转账、多核实,才是守护财产安全的关键。如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检察机关将持续依法打击诈骗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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