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毅被限制高消费这件事...
有人关注吗?
不是偷偷摸摸的爆料哈,而是法院下的盖了章的公开限制高消费令:
但这哥之前可是“富二代”人设啊?
早前以城市孩子的身份参加《变形记》,这节目能乡下交换的城市孩子基本非富即贵。
后来转型演员出道,感觉也没缺过钱。
玩游戏氪金和打赏主播动辄就是几十万级别的:
So被限高的原因是?
李宏毅本人和工作室都出面解释了。
简单来说就是李宏毅和芒果娱乐22年合约到期,双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李宏毅需要赔偿1308万元。
由于没那么多钱只能分期支付,芒果提出强制执行,法院对李宏毅限高。
看到这里估计又有人要问了:
哎他不是富二代吗?咋还还不起违约金呢?
这就要谈到家庭关系那part了。
据说李宏毅家里一直对他挺漠视的,小时候是在保姆家寄宿的;
后来想当练习生,家里却送他去了汽修学校拧螺丝。
再之后因为颜值高参加了《变形记》爆火。
但因为是未成年人没有决定权,家里就自作主张给他签了芒果的卖身契。
前面不是说了家里不咋疼他吗,芒果娱乐对他也很一般。
最开始他作为男主拍的几部戏,片酬算下来一部总共也就2w,连十八线小网红一个广的钱都不如...
而且自那之后芒果就不给李宏毅资源了!
原因未知,但那时候李宏毅就跟芒果打了解约关系,也已经赔了钱的。
时间是在19年的时候:
这个案件判决结果在网上也能够搜得到。
意思就是明面上看,李宏毅和芒果娱乐在19年的时候就已经不和平分手了。
19年之后李宏毅的所有作品都是以个体户身份接的:
肉眼可见,解约后的李宏毅资源变好了很多,作品数量多起来,知名度也上来了。
但眼看着李宏毅比在芒果娱乐时候赚的更多了,这时候芒果又出面了,让李宏毅继续赔...
理由是赔钱的解约合同里有个附加条件,以后李宏毅拍的所有戏都要经过芒果娱乐的书面同意。
不然就要把收入全部上交!
而这剩下的那些芒果口中李宏毅未赔偿的钱,就是他解约后赚的那些。
熟悉不?
这简直和前段时间丝芭娱乐和鞠婧祎双方的解约官司一个路子出来的。
丝芭说鞠婧祎签了“补充协议”,但鞠婧祎那边则坚持自己没签。
只不过鞠婧祎和丝芭目前还在互搏阶段,但李宏毅人微言轻,于是才有了他现在被“限高”的局面。
看到这里别说粉丝,就是吃瓜网友都要感慨一句小李弟弟不易。
想过李宏毅惨,但没想过这么惨。
如果真要赔芒果这么多钱,那不就等于19年之后的那些工作都白干了?
当然也有质疑的声音。
说李宏毅没跟芒果协商就自立门户出去发展,就是违约应该赔偿的。
也有道理吧。
毕竟解约合同里面写的那些内容,即使李宏毅本人没注意,团队和法务也应该能看到。
纵观这些年的不和平解约,艺人和经纪公司总是各执己见,舆论也是站谁的都有。
说艺人有问题,说的都是没有“契约精神”。
说经纪公司有问题,说的都是公司对艺人制定了不公平合约,太周扒皮了。
但鉴于合同条款都是公司撰写的,很多的结果都是以艺人被雪藏外加赔钱告终...
李宏毅吧,不知道只是限高,还是因此会对他未来的待播剧有什么影响?
如果有,那郭敬明的“演员冥灯”称号估计还要再添一成。
因为目前来看他后续作品最有机会爆的,就是郭敬明导演的《烽影燃梅香》喽。
希望是没啥影响吧。
毕竟如果有影响,除了李宏毅之外,他合作的所有制作团队和演员们,都将被波及。
哎,不想站队,但也不想看到好好的作品面临可能被埋的局面。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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