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吕虹 发自昆明 29日,南都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将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其中明确,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尤其突出强调,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给学前儿童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等。
据教育部官微发文介绍,《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立足学前教育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准确性和管理规范性出发,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强调是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二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体制,规定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幼儿园实施。三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强调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同时要求幼儿园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核准学前儿童学籍,处理问题学籍,确保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人籍一致。四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前儿童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学籍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
此外,《办法》还对2—3岁在园幼儿信息管理,明确“参照本办法管理”;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在学籍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作了列举,明确了处罚要求。
事实上,早在今年9月秋季学期开学季,教育部已启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适龄儿童建立终身唯一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覆盖幼儿园至高等教育全周期,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幼升小衔接。
而针对因某些原因没有及时建立学籍的儿童,专家解读时亦表示,小学教育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即使没有幼儿园学籍,本质上不会影响上小学。针对网上一些不实传言如 “幼儿园没有学籍就上不了小学” 等,相关部门回应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家长毋须恐慌。若学前教育阶段未取得园籍号,在孩子小学一年级注册时也可建立学籍档案、申请新学籍号,只是程序相对复杂。此次试行办法所规范加强的学前学籍管理系统,和既有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可实现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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