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易烊千玺维权索赔50万#的词条时,我还以为是粉丝又在整理明星代言清单 —— 毕竟这位顶流的商业合作向来规整,没想到点进去全是法院公告的硬核内容。
天眼查的风险提示说得明明白白:洪江市人民法院刚给台州市本甄眼镜有限公司发了公告,把易烊千玺起诉他们人格权纠纷的起诉状和开庭传票都寄过去了,公告发满30天就算对方收到,2026年3月5日正式开审。
别看只是眼镜公司,易烊千玺的诉求半点不含糊:先立刻停下侵权行为,再公开赔礼道歉,最后掏50.5万元 —— 其中50万是经济损失,5000元是维权的合理开支。
这数字看着精确,其实早有先例:去年他告枣粮先生公司侵权,索赔金额也是50.5万,后来法院判了8.2万;更早之前告厦门 “霹雳堡” 品牌,直接拿到100万赔偿。看来明星维权不是 “狮子大开口”,每笔钱都有章法。
明星维权图鉴
要是以为只有顶流才较真维权,那可就错了。娱乐圈早把“反侵权” 玩成了全员必修课,案例精彩程度堪比普法剧。
演员陈某某的经历堪称“端掉侵权产业链” 名场面。某茶叶公司把他的照片印在1100多盒茶叶包装上卖,从原材料供应商到线上销售商,四方分工明确赚得盆满钵满。
被告上法庭后,四家还互相甩锅:供应商说 “我只卖散装茶”,生产商拿假授权书充数,商标方声称 “就借个商标而已”,销售商喊 “我不知情”。
结果法院一句话噎回去:“获利就有责任”,最终四家共赔12万多,还得在报纸和网店首页公开道歉。这波操作直接给行业划了红线:侵权链条上的每一环都跑不掉。
闫学晶告网友的案子更颠覆认知。本来大家以为是明星容不下差评,判决书一出来才知内情:那位自称“粉丝” 的网友,把她的姓名肖像拿去带货引流搞商业变现。
闫学晶索赔20万,法院考虑到对方拿低保,酌情降到2万,但明确表态:“喜爱归喜爱,商用必担责”。这案子把话说透了:就算是普通人,踩了 “商用侵权” 的线照样要赔。
最狠的还得是周星驰的“3000万索赔案”。2017年某建材公司在官网、杂志上大肆宣传 “星爷携手见证真功夫”,还附上他的代表作清单蹭热度。
周星驰直接索赔3112万,虽然法院没全支持,但明确了 “姓名肖像的商业价值受法律保护”,连律师费都得被告掏。现在再看建材公司当年的广告,简直是 “花钱买教训” 的活教材。
就连网络骂战都有维权硬招。张若昀去年告了三个侵权网友:有人恶意P他的丑图,有人发侮辱言论,还有未成年人持续诽谤。
法院不仅判被告公开道歉赔钱,连未成年侵权人的父母都被拉来担责 —— 毕竟监护没到位,就得替孩子买单。这波操作告诉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骂明星也得守规矩。
维权不是“耍大牌”
回到易烊千玺的案子,为啥眼镜公司会成被告?虽然公告没说细节,但结合他之前的维权案例能猜个大概:要么是产品上印了他的肖像,要么是宣传时冒用了姓名,总之是想用明星效应带货,又不想花代言费。这种“蹭流量” 的小算盘,在法律面前根本行不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早说过,明星的肖像姓名属于“人格标识”,一旦有商业价值,侵权就得赔钱。哪怕是用个剪影、提句名字误导消费者,都算踩雷 —— 成都有家生物公司就因为用了易烊千玺的肖像剪影,不仅赔钱道歉,还落个 “欺诈宣传” 的名声。
3月5日的开庭日越来越近,台州市本甄眼镜有限公司怕是要面临 “花钱买教训” 的结局。而这些明星维权案连起来看更像本教科书:不管是眼镜茶叶还是建材,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网友,只要敢把他人人格权当 “免费流量”,迟早得为自己的侥幸买单。
毕竟法律可不看你是顶流还是小公司,只认 “侵权与否” 这一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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