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深夜,浙江省篮球联赛组委会办公室发布一则处罚决定:
2026年1月2日,浙江省城市篮球联赛(浙BA)城市争霸赛A组第21轮场序205,在余姚队主场对阵诸暨队的比赛进行到第三节剩余2分48秒时,裁判宣判诸暨队队员掩护犯规后,余姚队随队工作人员张挺情绪激动并冲入场内试图对诸暨队队员进行质问、指责,引起现场混乱,扰乱了赛事的正常秩序。
鉴于张挺此前已在多场次比赛中出现情绪激动,做出不当举动,根据《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第三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余姚队工作人员张挺处以浙江省城市篮球联赛赛事期间禁止进入比赛场馆1年的处罚。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浙江省篮球联赛组委会将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望各赛区、各参赛队、广大球迷能够引以为戒,共同遵守联赛赛风赛纪,维护文明有序的赛场氛围。
来源 浙江省篮球联赛组委会办公室
编辑 肖旭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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