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零距离
近日,有网友反映,南京金陵大公馆小区内有两只流浪猫离奇死亡,业主怀疑有人投毒。
南京市金陵大公馆小区居民吴女士 :我当时拍了照片,发现猫的时候,耳朵、鼻子,嘴巴都出血,这种情况之下基本可以判定是投毒。如果被打,头部、脸应该变形,但只有流血,更符合投毒。
1月5日上午,零距离记者前往南京市鼓楼区金陵大公馆小区,两只疑似被毒死的流浪猫已经被小区保洁员就地深埋。
物业工作人员随即在业主群内发布公告,根据公告可知,该居民小区长期存在户外猫粮投喂点。
南京市金陵大公馆小区居民吴女士 :小区投喂流浪猫的爱心人士还是比较多的,我们只能是推测,可能有人不喜欢流浪动物,小区的确也有这样的人,我作为小区业主来讲,心里是恐慌的,小区这么多年来没有出现过恶劣的事件。我们家里有孩子,也有宠物,希望执法部门和物业能够深入调查,并且解决问题。
接到投诉,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央门中队的工作人员到小区实地调查。
执法现场
出血了,可能产生有污染的物质,感觉看上去不太像自然死亡。
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央门中队中队长孙凯 :这种情况一般就是和社区、街道,公安调查取证。如果真是人为的投毒,可能要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动物的尸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来处置,不能随意掩埋。
执法现场
如果是毒物,可能残留的毒物没有清理完。只能一片一片地找,流浪猫各自有地盘,主要是怕现在还有残留的毒物。但完全没法判别,因为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目前,小区物业人员已经报警,并对小区内有疑点的投喂食物进行清理。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是投毒,就已涉嫌犯罪。
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 :投放毒物的行为有可能涉嫌《刑法》当中的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个罪名不一定要求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判处刑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死刑。
在这个事件当中,虽然流浪猫作为一个无主物,不能被认定为任何人的财产,但是本身投放危险毒药的行为,仍然有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有可能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此事,城管及警方均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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