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与建言,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重要力量。代表委员们深入法院一线,倾听民声、汇聚民意,以扎实履职助推司法公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豫法同行”专栏,真切展现代表委员与法院 “监督有力度、支持有温度、互动有深度” 的良性生态,共同书写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王燕,省人大代表、焦作市博爱源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12月30日上午,博爱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时,特邀省人大代表、焦作市博爱源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燕全程监督、见证。在代表监督与法院精准施策的合力推动下,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执行和解。
案件背景:调解协议未履行 申请执行护权益
2024年4月,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博爱县承揽工程、资金周转需要,向刘某借款并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刘某向博爱县法院提起诉讼。同年5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先行支付50万元欠款,剩余50万元分期支付。但公司在支付首笔款项后,未履行后续还款义务。2025年12月18日,刘某向博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代表督案:全程监督促公正 情理兼顾破僵局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核查发现,被执行人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涉案工程项目尚未结算、资金暂时无法回笼,计划待工程款结算后按比例支付欠款。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回款诉求,一边是被执行人的经营困境,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长期扎根基层的省人大代表王燕,凭借多年参与司法公开活动的经验,对法院工作有着深入认知。为保障执行程序透明、结果公正,博爱县法院邀请其全程监督案件办理。接受邀请后,王燕第一时间审阅卷宗,明确执行程序合法性、诉求表达充分性、解决方案公平性三大监督重点,随后与执行干警共同梳理案情,推进执行工作。
针对申请执行人刘某的焦虑情绪,王燕耐心疏导,详细解读执行程序并告知当下被执行人面临资金困境,有效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对被执行人,她则从诚信经营、依法履约的法律义务及市场规则出发进行劝导,结合自身合作社经营经验,阐释企业信誉的核心价值,强调“欠债还钱是法定义务,诚信履约是企业立身之本”。执行干警同步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结合典型案例梳理出多套履行方案。王燕全程见证协商过程,核实双方诉求,提醒干警保障当事人权益,确保执行全流程规范透明。
和解落地:权责明晰显诚意 司法为民赢认可
在王燕的监督协调与干警的专业指引下,双方逐步达成共识,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场支付部分欠款,剩余款项约定将分期足额支付,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矛盾圆满化解,重建合作信任。
“有省人大代表全程监督,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心里特别踏实!”刘某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王燕则表示:“全程见证案件执行过程,我深切感受到博爱县法院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量企业实际困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人大代表,监督司法、助力破解执行难题是法定职责,今后我将持续履职尽责。”
履职延伸:良性互动提质效 法治护航促发展
近年来,焦作法院通过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走访联络工作,将代表关切精准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此次案件化解,正是全市法院深化“代表委员+法院”联动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
此前,王燕针对博爱县孝敬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薄弱、经营纠纷频发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加强专项法治宣传的建议。博爱县法院迅速响应,联合焦作中院开展“法治宣传进田间”活动,在蔬菜集散市场设立咨询台,组织干警现场答疑解惑,系统梳理种植、收购、销售全流程法律风险点,发放通俗易懂的法律手册,有效优化了当地农业经营法治环境。
从推动专项普法到监督执行工作,王燕的履职始终紧扣群众急难愁盼;博爱县法院则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将民意转化为司法成效。这种“代表监督+法院履职”的良性互动,既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又以司法力量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为焦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来 源:焦作中院、博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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