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自家孩子住院期间的诊疗及协商处理结果,西安一女子两次打砸医院护士站设备,造成经济损失2.6万余元。事后,女子主动报警自首并赔钱获谅解。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西安雁塔法院认定该女子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判决书信息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2月25日,被告人刘某之子入住西安某医院进行治疗,住院期间因其子对头孢产生过敏反应并进行抢救,后因为其子拔取留置针,协商过敏问题等未果,刘某对该院护士站部分医疗器械进行砸毁。

因临近元旦,该院当日与刘某约定2024年1月2日处理此事。2024年1月2日,刘某前往该院商议处理此事因无人配合,刘某遂将该院住院部七楼护士站联想牌液晶显示器、智慧护理大屏、移动护理PDA等设备砸毁。

2025年6月16日,经价格认定,被毁坏物品于2024年1月2日的损失价格为26685元。案发后,刘某向西安某医院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另外,刘某在案发当日主动报警并在案发现场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

法院认为,刘某故意毁坏被害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人辩称,刘某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意见经查属实,对刘某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