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杭州一网约车司机送断指乘客去医院,在有交警前方带路的情况下,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并被判全责,当事网约车司机蔡师傅无法接受交警部门裁定结果。近日,此事在网上引发诸多讨论。1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杭州萧山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交警方面也已和保险公司进行对接,(保险公司)给予了网约车司机最大的帮助。(据1月12日极目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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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事件发生在三个月前。蔡师傅认为,自己的损失太大,四十多天没有跑车、没有经济收入,车辆下一年的保险费用也要上浮。除此之外,他认为当时是交警示意自己跟着走,现在出了事情被判全责,他是既委屈又困惑。

报道中称,交警车辆当时打开了警灯,让他跟在后面,他的确是按交警的指挥通行。不过,另一方是正常绿灯通行,让对方负责任无论如何没有依据。

交警打开警灯算不算“听从交警指挥通行”,从责任认定来看是不算的。毕竟,车辆不管有没有优先通行权,首先要保障“安全通过”。哪怕蔡师傅服从交警指挥,也有责任和义务注意观察,避免发生事故。

需要强调的是,出车祸与做好事是两码事。在做好事中出现意外,可能因为心急导致,不能因此否认蔡师傅的善心,不能影响他得到奖励和荣誉。当然,最大的问题,还是他的赔偿该谁负责的问题。

因为做好事不该承担这么大的损失。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该在理赔范围内,给他合理的赔偿。如果还不能覆盖他的损失,交警可以视情况给他作出一定的补偿。当然,也欢迎病人一方,出于善意给予蔡师傅一定的慰问。如果还有缺口,当地在见义勇为基金方面,有没有类似的政策扶持?

总之,让蔡师傅的经济损失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这是最重要的。虽然他救人并非为了什么经济或声誉上的回报,但是让人在见义勇为时没有后顾之忧,才能激励更多的人挺身而出。

见义勇为往往面临着付出代价的可能,除了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导致伤残、牺牲,他们的行为无疑是崇高的,值得肯定。另一方面,见义勇为时可能产生“次生伤害”。相关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问题该如何处理,不仅关乎损失归谁承担,而且还影响救人者的心理感受。

据报道,蔡师傅称,萧山盈丰交警中队有人跟他谈,给他申请见义勇为称号,适当给他一定补偿,但他没接受。蔡师傅的心结,大概就在这里了。

总之,相关责任认定问题,当地有必要和蔡师傅进行坦诚的沟通。从政策和现实出发,即要保障蔡师傅的切身利益,也要照顾他的心理感受,从而让事件能够以温暖的方式落幕。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