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又在翻旧账,把老艺术家奚美娟那些陈年旧闻拿出来炒。又是打周迅耳光,又是说她离婚和孩子身世有隐情。感觉现在舆论风向变了,动不动就要把人设扒个底朝天。要我说,有些事真不能只看一面。
先说打耳光那个事。查了一下当年的报道,其实剧组和当事人后来都有过解释。那是1998年拍《红处方》,周迅演吸毒女,奚美娟演她妈。有一场情绪爆发的戏,为了追求真实效果,是提前商量过可以真打的。周迅后来在采访里也提过这段,说虽然当时懵了,但确实帮助她进入了状态。这种事在以前的剧组里不算特别罕见,老一辈演员有时候方法就是比较“硬核”。现在拿出来单说,感觉有点脱离时代背景去评判了。
至于离婚和孩子的事,信息更混乱了。周野芒和奚美娟是1990年结婚,1994年离婚,这个时间线是公开的。但说孩子不是周野芒的,这个指控就非常严重了。我特意去查了,没有任何一家正规媒体有实锤报道过这个说法,源头都是一些网络帖子和自媒体。奚美娟的儿子是1988年出生的,按照时间推算,结婚时孩子已经两岁了。她本人极少谈论私生活,所谓的“单亲妈妈”形象,更多是外界根据她独自抚养孩子的状况赋予的,未必是她自己刻意营造。用未经证实的隐私去质疑一个人,本身就不太厚道。
现在好像有个趋势,非得把老演员拉下“德艺双馨”的神坛。仿佛他们必须完美无瑕,才配得上这个称号。奚美娟的业务能力是公认的,金鸡奖影后,话剧舞台上的功底,这些是实打实的。私生活是私生活,工作是工作。她没立过什么好妻子好母亲的人设吧?一直就是个低调演戏的演员形象。
观众有时候也挺矛盾的。既希望表演极致真实,又受不了演员为了真实而采取的极端方法。既敬佩老艺术家专注艺术,又忍不住拿放大镜去看他们的私人领域。奚美娟快七十岁的人了,还在认真演戏。比起那些八卦,她留下的经典角色,像《蒋筑英》里的妻子,《山楂树之恋》里的母亲,不是更值得讨论吗?
娱乐圈的真假永远说不清。但有一点,用现在的道德标准去审判过去的人和事,还得有确凿证据,不然跟风质疑,对当事人挺不公平的。奚美娟的“艺”是摆在那里的,“德”的方面,只要不违法乱纪,不伤害他人,外人也无权过多置喙。把她当成一个演技很好的普通老太太,或许就没那么多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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