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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初七。

今天是2026年2月8日。凡事一研究,就总会出人意料。

2026年2月7日浙江政务服务网显示金晨因2025年3月驾车避让流浪狗发生单车事故后未履行法定身份登记义务,被绍兴警方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最终罚款1500元,该消息出来后,便登顶热搜榜引发公众对执法尺度与明星特权的激烈争议。

这件事发生在2025年3月。在2026年1月29日不知道被谁曝光到网上后热搜榜就爆了,事件发生后我们通过金晨的微博信息得知了相关经过,我们一起看看这起事件为何大家质疑满满:

事发时间是2025年3月16日,金晨在浙江绍兴柯桥区驾车,她说是避让流浪狗时失控撞向路边警示牌及民房围墙,当时造成车内三人(金晨、经纪人、助理)受伤及财产损失,金晨还发布了自己的受伤照片。事故发生后金晨说因脸部伤势紧急赴上海就医,助理徐某青留在现场处理,但处理过程中助理向交警谎称自己是驾驶人,也就是我们打工人熟悉的“顶包”。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也是舆论关注以及网友质疑的重点大家可以一起看一下

第一,事发后金晨为何从浙江绍兴急赴上海救治,按照常理来说不应该是第一时间打120最起码进行一个简单的包扎处理吧。有网友质疑认为她当时是不是有可能存在酒驾的情况,当然因为事件已经过了这么久,也无法再检测到相关样本了。

第二,让助理留在现场处理,但助理谎称自己是驾驶人这是第二个问题点,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助理自己主动的行为,还是被授意“顶包”的,这里也不得而知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但是金晨的回复说是助理当时紧张了,说自己是驾驶人,这个回复似乎是在说不是自己授意的。这也只有助理自己知道了。

第三,小编认为这只是一件单方面的交通财产损失的一般事故,对于金晨而言,这个钱她应该是承担的起的吧。我们驾车平时都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并不是一件让明星塌方的大事,这个时候被人放出爆料,我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其次事发时她完全有时间委托助理交待相关事宜让助理现场配合警方的处理,如果助理现场配合告诉警方金晨是驾驶人,或等待120到场或就在绍兴医院治疗,这其实很好处理也不会出这么大的舆论,因伤撤离现场要去救治,让助理代理处理,在法理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这件事的当时的处理就是这么玄幻,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导致现在这么多质疑的声音。

这里我们说一个题外话,说的是一个人酒驾了导致出现了一个简单的驾驶事故不涉及人命,立即逃离现场,让车上另外一个人顶包留下处理,自己选择跨市的离开,事后再主动赔付。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酒驾或者毒驾的某种情形。我们不去揣测,我们相信官方的处理和通报。

警方的处理结果也已经出来了我们也看一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认定其行为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这其实已经定性了,金晨的行为属于违法属于肇事逃逸。罚款1500元,未并处拘留是因考量就医紧迫性及事后主动赔偿情节。
争议焦点也已经排除了。

另外骗保的情况不成立,助理未实际申请保险理赔,金晨术后主动承担全部损失并于2025年4月完成赔付。酒驾毒驾事后调查也未证实,警方通报排除了相关嫌疑,强调了事故原因为避让动物。

舆论的第三个焦点是对比普通人案例:陕西程某杰逃逸被罚2000元并拘留15日,而金晨未拘留;李易峰2016年逃逸案被罚2000元并记24分,相关案件的处理其实不知道案情的实际情况都会加剧“明星特权”质疑。小编完全尊重警方的处理以及通报,1500元罚款也符合法定裁量标准,但公众质疑若其非名人可能面临更重处罚的原由也值得深思。

肇事逃逸以及涉嫌让助手顶包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在挑战公众人物艺人道德品质的最高规定,并存在着对司法精神的践踏。如果一个艺人道德品质有问题,并违法违规,那基本就是凉了已经。目前我们得知法国娇韵诗等品牌曾暂删宣传内容,待播剧《不为人知的故事》《野火》面临换角或延期风险。

小编想说,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后需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如实登记身份。即使因伤情况需要离开救治,也应委托他人明确说明自己的情况,也不至于触发逃逸认定,造成更大的法律问题。明星光环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对于司法实践而言程序正义与结果公平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