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福建莆田街头两位初中女生扶起骑自行车摔倒的老人,反被讹22万元的新闻上了热搜。如果不是有监控视频为证,两位女孩估计只能插草还债了。
这本不是件复杂的事情,监控里清晰的记录着老人因避让轿车在拐弯时跌倒,而两位初中女生离老人摔倒的地点至少相隔几米远,这就是典型的栽脏陷害,任何有分辨能力的正常人都能断定两小孩子无任何过错。
然而,诡异的是咱们的执法交警的判定是两小孩负“次要责任”,理由是可笑的“老人因被女生骑车惊吓摔倒”,于是,在交警和老人家属的双方黑切配合之下,一份22万元的天价索赔清单就“应运而生”。
我不知道是否是莆田的民风如此,事实上,老人如果糊涂,监控不糊涂呢。老人家属这种狮子大开口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据老人因摔倒所花费的实际医疗费用,只有2万多元,即使小孩全责,也上升不到22万的天价赔偿,何况小孩子根本无责。看来这老人家属在当地应该并非善类。
我有理由怀疑出具事故鉴定书的交警和这位老人家属之间存在着某种连带的关系,在福建和潮汕,宗族势力往往是左右事件走向的隐性权力,在法与情之间,这位交警同志显然站到了“人情”一边,才有这“葫芦僧判出的葫芦案”。
初中女生被索赔偿事件虽然最终以老爷子家人撤诉而告一段落,然而,这并不是法制的胜利,而是一场阴谋败露之后的无耻收场,这件事情的本质是恶向善良发起的攻击,是一起厚颜无耻的“猎杀”,只是因为在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收起了行恶的爪子。
很多年以前,有一位法官在判决一件扶老人遭索赔的案件时,那位法官所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干嘛要扶”的话,令中华文明社会体系至少倒退了三十年,于是,各种碰瓷便层出不穷,而当我们再见到有摔倒的老人时,再也没有勇于出手相救的路人。
这两位涉世未深的初中女生如果没有监控记录和舆论发酵,很可能成为老爷子家属索赔的冤大头,而此事件的标志是会让社会文明再一次倒退。
我不认为老人家属的撤诉是事件的圆满结局,和无数吃瓜群众一样,我希望看到交警队对执法交警的处罚,对原告污蔑的处罚,这样才能给社会一个清朗的环境,要知道,对恶的纵容就是对善的侵蚀。
当下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似乎所有的过错都会来个几几开,辩证法成了执法部门判案的不二法门,在明知初中女生没有任何过错(与老人摔倒)的前提下,居然还能划分一个次要责任,此事表明,我们整个社会公职人员连基本的逻辑学知识都没有,这种人又如何能胜任需要用到智商判断的工作呢?交警之所以这样判定,深层次的原因应该是“多一事不如少事,有事各打五十大板”的混帐逻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明确要求责任认定以事实为依据,然而,如今有多少交警“和稀泥”,在我看来,这样的交警已经不是执法者而是在犯罪。
当许多网友看到莆田案撤诉后欢呼雀跃时,一种莫名的悲哀却在我的心头涌起,因为这不是执法公正的胜利,真正的正义不是靠网友声援和舆论倒逼,而应该建立在健全的法制以及公正的判决之上。
22万的天价索赔虽然撤诉了,却留下了无数的问号,其一,这两位女孩心里的阴影谁来治愈?女孩虽然从赔偿的恐吓中恍过神来,却再也无法回到那助人为乐的初心上去了,这对整个社会的善是一次严重的伤害,我们当下社会需要一个斩钉截铁的答案,那就是善应该有善的结果,而不是偷偷摸摸的息事宁人。 当法律不能以执法的公正和精准对责任进行划定,那么类似的“扶与不扶”的纠结仍会发生。
为此,建议对这位判案的交警以及摔倒老爷子的家属做个彻底调查,还社会一个清晰的是非善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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