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不只是不受干扰、未经开发的保护区域,更是超出人类生命尺度——认知尺度和存在尺度——的“未知之地”(terra incognita)。后者才是荒野的真正含义。作为未知之地的荒野拒绝我们的认识和理解,只能被遭遇,不能被刻意寻找。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警醒:“保护自然”是一种多么僭妄的想法。我们自诩为自然的监护人或拯救者,仿佛自然是可被托管的财产,或是等待修复的故障机器,实则远未触及其存在的边界与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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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科尔(Thomas Cole)《牛轭湖》或《雷雨后从霍利奥克山俯瞰马萨诸塞州的北安普敦》(1836),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在自然主义者眼中,自然兼具亲和性和冷漠性,它既是优美和安全的,又是蛮荒和险恶的,或者用杜威的话来说,是“动荡的”(precarious)和“危险的”(perilous)。在荒野中,自然的后一特质被放大到极致,也将人的弱小和无力放大到极致,让我们直面自身的有限性。梭罗在《缅因森林》中写道,“这就是我们听说过的地球,由混沌和远古之夜所造就。这里不是任何人的花园,而是一个未经开垦的星球。……人类不应与它产生关联。它是广袤的、令人生畏的物质——不是我们听说过的养育人类的大地母亲,不是供人践踏或埋葬的土地——不,让骸骨躺在那里都显得太过亲密了——这里是必然和命运的家园。这里能感受到一种对人类并不友善的力量。这是异教和迷信仪式的场所——由那些比我们更接近岩石和野兽的人所居住的地方。”巴勒斯这样描述秃山的山顶:“人仿佛面对着远古时代的众神。像一个原子,像今天的一口呼吸,我们突然面对着深邃的地质时间——过去的永恒和未来的永恒。巨大的岩石裂缝、令人惊骇的裂痕和裂缝、破碎的巨石、被击打的花岗岩地面,让人对热力和霜冻的力量有了新的认识。”在梭罗和巴勒斯的笔下,荒野超出了人的尺度,它以自身的法则运行,沉默地丈量着存在的维度。在荒野面前,人的语言变得词不达意——“混沌”“广袤”“深邃”不过是人类为理解不可理解之物而发明的拙劣表达。

但另一方面,荒野在拒绝我们的同时也在邀请我们进入,不是邀请我们去认识它,而是邀请我们在荒野中实现自我。在这个意义上,荒野并不是绝对与人无关,而是自我发现的熔炉和内在可能性的催化剂。伯格比在《美国的荒野》中写道,“在梭罗的时代,最广泛的诉求是探险,是寻求新的东西,是与那些即便没有歪曲也限制了生命的习俗成规决裂,是探索与发现新的开始和更为坚实的基础,也是对力量的测试,借此力量人们能够发现自我,并获得恰当的尊严。凭借荒野提供的邀请与机遇,人类得以繁荣发展,共同体得以建立。荒野呼唤人们去建功立业,去做能够让自身获益的工作,并以一种积极肯定而不是勉勉强强的姿态去生活。”

走向荒野不是一场旅行,而是前往未知之地的伟大冒险。它需要我们对自然的动荡和危险有充分的认识,也需要最坚定的意志和最有力的决断。爱默生在《自我依靠》中批评了“旅行的狂热”(the rage of travelling),认为旅行是“傻瓜的天堂”,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不健全的症状,影响着整个思维活动”。他还指出,“一个人若是为了寻求娱乐,或是想获得他本身所不具备的东西而旅行,实际上是在远离自我,即便年轻也会在古老事物中变得衰老”,最终“带着废墟走向废墟”,在迟暮中玩味一种颓废的审美趣味。梭罗则在《瓦尔登湖》的开篇写道,当他离开瓦尔登湖畔,他又再次变成了“文明生活中的旅居者”。对梭罗而言,独居瓦尔登湖畔并不是一场旅行,而是一场生命的冒险,反倒是从瓦尔登湖畔再次回到文明社会之后,他再次变成了无根的“旅居者”(sojourner)。

旅行与走向荒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命体验。我们在旅行之前规划好景点,看完了这些景点便完成了旅行。旅行的路线被标准化、风险被最小化,本应充满未知与挑战的探险,异化为一种可预期、可购买、甚至可量化的产品或服务。以这种方式,“荒野体验”变成了虚假的口号和无力的修辞,一种在安全范围内进行的、标榜野性的角色扮演,一种精心包装的景观消费。伯格比指出,“人们在荒野中出于本能的探险”很容易被“对‘荒野经验’的有意识的寻求”所侵蚀。他还看到,某些“欺骗性表象”正在代替我们与环境之间关系,比如“那些生态学概念”。

走向荒野也不是出于一种漫游症(Wanderlust),它不是对新地点的强烈好奇和对远方的强烈渴望(Fernweh),而是毅然决然地离开熟悉的场所,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决心”(resolution)从安全之地抽身而出,将自己抛入未知之地。这种抽离与投入更像是被一种深沉的内在必然性或命运的召唤所驱使,在这种强大的驱动力面前,个体的意志既像是发动者又像是被驱动者。我们不是因为自己的好奇和渴望走向荒野,而是被迫走向荒野。不是我们选择了荒野,而是荒野选择了我们,我们只是回应了荒野的召唤。

旅行可以有旅伴,走向荒野却必须在“孤独”(solitude)中完成。借用美国诗人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一首诗名,前往荒野的人走上了一条“未被选择的路”(The Road Not Taken)。(弗罗斯特写道,“两条路在树林里分岔,而我——我选择了人迹较少的那一条,这造成了所有的不同。”)在自然主义者看来,孤独并不一定意味着与他人相互疏离,形同陌路,而是意味着摆脱习俗和体制的束缚,让精神从杂务的侵扰和俗常的混乱关系中挣脱出来,独立地思考自己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让思想自由地生长。在很多时候,我们无法进入孤独的状态,并不是因为他人的存在,而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心灵已经习惯于纷扰而忙碌的状态,无法在静默中与自己对话,让思想沉淀。在《瓦尔登湖》题为“孤独”的一章中,梭罗写道,“在春季或秋季的漫长雨季里,我度过了一些最愉快的时光。整个上午和下午,我不得不待在屋里,被连绵不断的雨声和雨点拍打声抚慰着;当暮色提前降临,迎来漫长的夜晚,许多思想有时间在心中生根,并发展它们自己。”在独自面对荒野时,人也和自己的内心真正照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澄澈,得以洞悉存在的本质,聆听灵魂深处的低语。在这个时候,他才真正扎下根来,不再是无根的旅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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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奥尔科特(May Alcott)在《康科德写生》(1869)中对梭罗的素描

为了理解走向荒野在何种意义上是一个异乎寻常的生命行动,我们必须进一步拓展讨论的视角。我们还应该看到,在美国的思想语境中,荒野不仅是一个特殊的场所,还是一个含义极为丰富的隐喻。

首先是清教徒的宗教想象。当第一批新英格兰的移民踏出五月花号,他们发现荒野对生存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安全和舒适、甚至食物和住所这样的必需品,都取决于是否能战胜野蛮的环境。生存的恐惧和担忧与宗教的想象交缠在一起,让他们觉得荒野中隐藏着野兽、野蛮人,以及充满敌意的诡异生物,就连已经文明化的人也面临着屈从于环境的野性而退化为野蛮人的危险。事实上,这样的想象可以追溯至旧约时代。在古希伯来民间传说中,荒野中充斥着恶魔和魔鬼,福音书作者在描述施洗约翰时就借鉴了这一传统,描绘他身着骆驼毛衣,以蝗虫和蜂蜜为食,在荒漠中流浪的景象。当然还有耶稣本人:在《路加福音》中,耶稣从约旦河受洗回来,圣灵将他引到荒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

但另一方面,荒野虽然是让人偏离圣路、陷入诱惑和亵渎的地方,但也是为救赎做准备的惩戒之地,因而也是受上帝恩典的神圣之地。在福音作者看来,有些灵魂的疾病只有荒野能治愈,花园是无能为力的。我们必须独自走进荒野,在那里禁食祈祷,然后带着净化的视野回归。清教徒自视为“被拣选者”(the elected),称自己的国家为“救赎的国度”(nation of redeemers)、“圣徒的国度”(nation of saints)或“山巅之城”(city upon a hill),而美国远离欧洲世界的特殊地理位置则进一步地加强了这种想象。在他们的想象中,无人问津的蛮荒之地是建筑山巅之城的最佳场所。中选者的一个标志是,在荒野中将上帝的意旨最充分地展现出来,借用米勒(Perry Miller)的一部书名,这是“荒野中的使命”(Errand into the Wilderness)。

其次是对荒野的世俗认知。清教徒将勤勉的劳作以及由此得到的尘世收益视为拣选的标志,并将拓荒视为尘世劳作的突出表现。拓荒意味着让荒野变成自己的财产,使它从贫瘠的区域变成充满资源、能够带来潜在收益的土地。这体现了流行于新英格兰地区的洛克式财产观:只要我们在上帝赠予的礼物中掺入自己的劳动,就理所应当地取得了对它的所有权。个体通过劳动获得对土地的所有权,这不是单纯的物质性占有,还附带着自由劳作、按劳获酬、自给自足的道德感和自由感,正是这些构成了美国的民族理念。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写道,“如果上帝有自己的选民的话,那么被上帝选中的一定是那些在土地上劳作的人,上帝在这些人的胸膛中特别地放置了坚固而真实的美德。”

但另一方面,荒野拒绝变成人的所有物,它不断逃逸出人的控制,用强大的异质性要素抵御着人的驯化。在这个角力的过程中,拥有土地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土地上立足也始终像在流沙中搭建城堡,失去和收缩始终伴随着获得和扩张。农场定居点被原始的地貌入侵,作为文明孤岛的农场被荒野的黑暗吞噬,这样的叙事在库珀(James Cooper)、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伦敦(Jack London)笔下比比皆是。当人从“居有者”(inhabiter)变成“拓荒者”(frontier),在熟悉环境中的生活就变成了在界线上生活。文明与荒野之间的动荡界线是愉悦与恐惧的冲突之地,拓荒者在渴望与恐惧中不断地自我确认和自我发现。随着物理边界的不断推进,拓荒者的精神边界也不断拓展。但无论遇到怎样的危险,拓荒总是自愿的行为,它总是和对自由的追求联系在一起:向东只能被迫而行,向西则可以自由前行。

再次是对荒野的浪漫体验。荒野被视为原始的、未被玷污的家园,敦促我们反思工业资本主义的功利主义自然观,进而帮助我们克服机械时代的单调性和同质性。这种观念不是出自美国本土,而是来自欧洲的浪漫主义文化。在深受浪漫主义影响的超验主义者那里,荒野被描绘为神秘的灵性场所,将人引向技术进步和物质享受无法到达的深层精神境界。在荒野中,人通过直觉洞察到自然物象背后的精神现实,获得道德和精神上的超越。在缪尔看来,较为普通的自然区域,比如克拉马斯盆地,可以交给铁路人员或开垦者,而超凡的自然区域,比如壮美的约塞米蒂山谷和雷尼尔山,必须完全摆脱技术的毒害和物用的侵蚀。在《沙乡年鉴》的前言中,利奥波德给出了最具代表性的浪漫主义宣言:“有些人可以没有野生事物而生活,有些人则不能。这些文章记录了一个不能没有野生事物之人的欢乐与困扰。就像风和日落一样,在进步开始摧毁它们之前,野生事物一直被视为理所当然。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更高的‘生活水平’是否值得以自然、野性和自由为代价。对我们这些少数派来说,看到大雁的机会比电视更重要,寻找银莲花的机会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

本文节选自青年学者、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孙宁所著《荒野中的哲学家》第一章“荒野——作为场所和隐喻”,注释略。澎湃新闻经出版方授权刊载,标题为后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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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中的哲学家》,孙宁/著,上海三联书店,2026年1月版

来源: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