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一个村子出了个“红白喜事倡议书”,里面有个条款火了:双方都是二婚,不准摆酒。违者怎么办?全寨的人都不去给你帮忙。
听起来挺合情合理。但这事儿还是让人心里犯嘀咕:二婚组合家庭不准摆酒席,到底是给村民减负,还是对二婚人群的另一种“看不上”?
先别急着站队,咱们掰扯掰扯。
村里的初衷,其实不难理解。在农村待过的人都懂,“人情”这事儿早就变味了。以前是婚丧嫁娶随个礼,图个热闹,现在是啥事都能摆酒,啥人都在收礼。结一次婚摆一次,离了再结再摆,随礼的人心里苦,办酒的人心里明。你说这是祝福?更像是互相绑架。
村里想管一管,让大家少花冤枉钱,少背人情债,这个出发点是好的。而且是村民投票通过的,听起来也是“大家的意思”。但问题就在于这个“大家的意见”,能不能把一部分人的正当权利给“意见”没了?二婚就不配有个仪式感?
结婚摆酒,说到底是为了啥?除了收礼那点事儿,更多是给自己一个交代,给亲朋好友一个宣告:我们俩,从今天起,好好过日子了。这份心情,头婚有,二婚就没有吗?头婚是奔着幸福去的,二婚就不是?谁规定二婚就得偷偷摸摸、低调到连顿饭都不能请?
禁止二婚摆酒,不管初衷多好,都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二婚低人一等,二婚不值得祝贺,二婚就别折腾了。这不是歧视是什么?是那种不直接骂你、但让你心里堵得慌的歧视。
村民自治是个好东西,村里的事儿大家商量着办,比上面硬性规定强。但自治不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更不能用多数人的意见,去压少数人的正当权益。
法律没规定二婚不能摆酒席,也没说二婚就不配有人情往来。村里用“全寨不帮忙”这种隐形压力,逼着二婚家庭放弃摆酒席,这跟“全村孤立你”有啥区别?哪怕投票全票通过,这事儿也站不住脚。
说实话,谁不支持移风易俗?铺张浪费该管,借机敛财该治,人情歪风该刹。但治歪风,不是把正常的东西也一块儿砍了。
与其“禁止二婚摆酒”,不如“倡导简办酒席”。你可以提倡少收礼、不收礼,可以鼓励小范围请客、不大操大办,可以引导大家不比排场、比心意。但你不能说:二婚,连办都不能办。
就像乡政府工作人员说的,私下走动送礼不管。那为啥不能允许人家办一场简单的酒席,请三五桌至亲好友,见证一下这份缘分?非得逼着人家“偷偷摸摸结婚”?
移风易俗得靠引导,靠说服,靠慢慢改变观念,靠让大家自己觉得“那样做没必要”,而不是靠规定告诉你“那样做不允许”。
二婚家庭,和头婚家庭一样,都是奔着好好过日子去的。他们想要的,不过是一份该有的尊重,一场不招谁惹谁的简单仪式。
村里想给大家减负,这份心是好的。但别忘了真正的减负,是让每个人都能轻松地追求幸福,而不是让一部分人,连追求幸福的仪式感,都被“商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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