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萍 代表
文创产品浓缩了创作者的创意、构思,以及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郭会琴 代表
建议法院和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加强协同,保护小玩偶的大市场,促推营商环境建设。
从国家博物馆“凤冠冰箱贴”、三星堆文创手办,到风靡全球的拉布布,文创产品凭借独特的文化魅力与创意设计,成为不少年轻人追捧的“心头好”。
伴随文创市场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行业行稳致远的核心议题,也牵动着全国人大代表的心弦。如何以精准司法护航文创产业,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镇馆之宝”被山寨,司法何为?
在古色古香的苏州博物馆,吴王夫差剑堪称“镇馆之宝”,每天来参观这把剑的游客络绎不绝。作为它的周边,“吴王夫差剑”毛绒玩具更是因为可爱的造型得到广大网友的喜爱,就连“山寨款”也销量颇高,销售金额高达15.3万余元。2025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仿造、出售苏州博物馆知名文创“吴王夫差剑”毛绒玩具的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非遗项目(苏绣)代表性传承人姚建萍高度肯定这一判决,她认为,文创产品浓缩了创作者的创意、构思,以及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就像本案中的这把毛绒剑,如果我们人人都去仿制售卖,那原创设计师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以后文创市场从业者的创作积极性也就没有了。”姚建萍对记者说。
相似,又有细节差异,算侵权吗?
事实上,在文创市场上,还有着很多比抄袭、“山寨”更复杂的情况。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婷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案件:两个人偶摆件外观非常相似,但五官、发型、衣服等细节又不一样,在设计上存在明显区别。两公司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公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仿冒商品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25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张婷告诉记者,著作权法保护产品设计的独创性表达,反不正当竞争法则规制“搭便车”仿冒行为,维护产品装潢与经营者的对应识别关系。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不意味着行为合法,法律从不同维度为文创产业筑牢保护边界。
全国人大代表、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郭会琴了解到这一案件,她认为,法官在没有类似案例可供参考的前提下,深度调研潮玩行业,分析人偶产品的商业价值、盲盒经济的商业模式,从而认定设计、传播的重点,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判决有很强的说服力,给创作者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判决之外,如何多走一步?
代表们指出,司法具有被动性,多在矛盾纠纷产生后介入。面对繁荣的文创产业,司法如何主动作为,以法治规范市场秩序,值得深思。
“我看到一些法院公布了文创产业的典型案例,这对于行业从业者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之后可以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增强公众对这个领域的了解和关注。”姚建萍说道。
郭会琴指出:“希望法院能够加强宣传和引导,比如说通过互联网开展形式更丰富的普法活动。有些人以为文创就是个小玩意儿,没有意识到其中存在侵权的法律风险,这种意识还是需要去修正、引导。此外,建议法院和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加强协同,保护小玩偶的大市场,促推营商环境建设。”
小文创连着大文化,小玩偶关乎大产业。以司法保护激发原创活力,以协同共治净化市场生态,方能让文创产业在法治轨道上绽放更持久的魅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6版
记者:马欣 李倩丨通讯员:艾家静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