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博纳影业董事长于冬被澳门永利赌场追讨473万港元欠款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对此,博纳影业工作人员回应媒体采访称,已关注到相关消息,目前还在核查中。董事长于冬近期有在公司正常主持工作。该工作人员强调,假使核查结果"为真",该事情也属于董事长个人私事,对公司经营不构成影响。
3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的一份起诉书显示,在不久前的3月3日,永利度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澳门)的确已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了博纳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视娱乐)董事于冬。
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起诉书提到:“被告(于冬)为职业电影制片人,在多家香港公司担任董事,包括但不限于博纳影视娱乐。”
博纳影业集团董事长于冬
永利澳门还在起诉书中表示,在本诉讼相关期间,于冬为其所拥有及经营赌场的客户。
对于此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于冬个人律师方面获悉,于冬个人律师经与澳门永利核实确认,目前诉讼所涉及款项已全部清还,相应法律诉讼已终止。于冬个人律师表示:“该债务是由于冬为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所导致。”
被追讨473万港元 今年2月曾偿还100万港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于冬曾在2024年5月1日左右获永利澳门提供1000万港元信贷额度,并签署了两份总额为1000万港元的提款确认书。于冬在其后曾偿还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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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左右,永利澳门根据信贷协议条款,将于冬早前签署作担保的空白支票填上金额等资料,试图兑取约573万港元的余额,但遭到银行以“咨询出票人”为由退票。
永利澳门指,于冬在该支票被拒付后,曾于2026年2月1日左右再偿还100万港元,故现时仍拖欠约473万港元本金。
根据起诉书,双方签订的信贷协议订明,预付款项需于提款后14日内到期支付,未偿还欠款需按年利率18%计息,直至款项全部付清,同时被告于冬需承担所有追收费用,包括律师费及法院费用等。
永利澳门强调,该笔贷款是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合法发放的,可通过法律程序执行及追讨。原告在起诉书中要求法庭颁令,追讨约473万港元欠款,以及相关利息和讼费。
编 辑 | 韩振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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